湖南长沙市雨花区招聘人民调解员
发布时间:2009-02-19 点击量:60148次 分享至
因工作异动,我区现有部分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缺员。为营造和谐雨花,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补充公开招聘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法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研究生不限专业。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年龄在二十三周岁以上四十五周岁以下。
(四)现实表现好。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2009年2月17日——2009年3月3日
报名地点:雨花区司法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58801845880183
要求:报名时须提供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
三、招聘录用程序
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招聘工作由区人事局、区司法局共同负责。通过笔试、面试产生。
四、待遇
专职人民调解员工资、福利享受区直部门雇员待遇。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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