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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郧阳师专2010年夏招聘管理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7-07  点击量:55312次  分享至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数 1.实验员1名 2.学生辅导员6名 二、报名条件 (1).实验员岗位要求生物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生辅导员岗位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软件; (3).有一定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为人正派,服从组织和领导安排; (4).辅导员应聘者中属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或者有高等教育阶段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身心健康、品貌端正,年龄28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未婚。 三、聘期与待遇 聘期:首次聘用合同期两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自正式上岗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人事代理费由个人支付)。 工作报酬:由岗位工资和业绩酬金两部分组成。本科生:岗位工资800元/月,业绩酬金按校内正式在编教职工同类人员同一标准发放;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工资、福利及业绩酬金按校内正式在编教职工同类人员同一标准发放。 以上人员录用后均参加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由学校和个人按比例负担,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学校在其岗位工资中代为扣缴。 四、具体事项 1.报名时间:2010.7.7---2010.7.9 2.报名所需材料: (1)大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2)一寸近期免冠照3张,以及详细的书面简历一份; (3)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4)报名费100元(鄂价费【2007】18号); 3、报名地点:人事处(行政楼505); 4、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若已就业或已与工作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的,须持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方可报名,否则,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6、所有经考核合格并正式录用人员必须在自录用之日起两周内将本人的人事档案交到人事处。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7、联系方式 电话:0719-5251913联系人:袁老师周老师   郧阳师专招聘领导小组 人事处(代章): 2010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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