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城市财政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2-19 点击量:55091次 分享至
宜城市财政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09/02/17)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结合宜城市社会事业发展和2008年度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计划和工作需要,市人事局组织市财政局下属2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08年全日制应届高等院校计算机、电算会计、财会专业专科以上的毕业生;
(二)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至198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四)具有报考条件要求的计算机、电算会计、财会专业毕业证书;
(五)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09年2月18日至22日
(二)报名地点 市人才交流中心(宜城市北街25号),咨询电话:0710-4225425。
(三)报名办法
1、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3、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列入考试对象。
4、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考务费用。
5、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6、考生请于2月23日到市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
7、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报名收费标准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考试报名费150元(依据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凭缴费收据办理报名手续。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