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樊市襄城区统计局关于公开招聘统计调查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08 点击量:54726次 分享至
湖北襄樊市襄城区统计局关于公开招聘统计调查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解决统计机构人员偏少的问题,以满足我区推行“在地统计”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并报请区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统计调查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二)全日制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会计算机(统计、财会专业优先考虑)。
(三)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五)襄樊市户籍(含各县、市、区)。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农调、工业、商贸、投资、城调、能源、服务业、劳动工资专业各1人。
四、招聘方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具体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聘用的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本方案经区政府审批后,在襄城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fxc.gov.cn)上进行公告。
(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10日至2010年4月25日,地点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710-3607263。报名时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资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相关原件及材料进行审查,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对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四)笔试。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行笔试。笔试的命题范围为统计基础知识、实时政治、计算机等有关内容;按照笔试成绩及所设岗位数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报名人数达不到进入面试人员比例的本次招聘活动取消)。面试人员确定后,对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五)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题目内容,并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测评打分,面试成绩出来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面试结果公示期满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成绩相加,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直至录满为止,若录用人员最后1名出现并列情况,则对并列人员进行加试,确定聘用人员,加试人员的成绩与其他应聘人员的排序无关。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七)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步聘用人员名单,提交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并由区统计局会同区人事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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