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乡镇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关于印发〈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咸安人发[2004]12号)要求,经区人事局、区教育局研究报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校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责任感;
3、具有所报考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录用人员体检条件,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三支一扶”资教生服务期满3年考核合格的,根据鄂人[2006]16号文件规定,不受年龄限制,笔试成绩加5分;
7、在咸安学校代课人员工作期间受到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表彰或业务上受到省、市教研部门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8、外地引进在职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由考试领导小组审定;
9、第一学历为华师、湖大(一类)师范类全日制统招本科相对应专业毕业的党员或学生干部(班委会、学生会)或院级以上优秀毕业生(需证书原件)申请到初中任教,经考核合格的,免试直接聘用。
10、报考会计岗位人员必须具有会计证,并取得会计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11、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40人)
1、招聘初中教师20人,其中: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4人,音乐2人,化学2人,地理1人,体育1人,物理2人,计算机2人,美术2人。
2、招聘小学教师18人,其中:语文2人,数学2人,音乐2人,体育2人,英语8人,美术2人。
3、招聘会计2人。
四、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公告,在咸宁市公共媒体上发布,详细招聘简章在咸安教育信息网(www.xajy.net)、咸宁人事人才网(www.xnrsrc.gov.cn)和湖北人事网(www.hbrs.gov.cn)上公布;
(三)报名和资格条件审查;
(四)笔试,面试,公示考试成绩;
(五)体格检查;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
(七)岗前培训;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聘用及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9年8月10日至8月12日。
(二)报名地点:咸安区教育局一楼大厅。
(三)报名方法、要求:
1、应聘人员须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必须经区教育局签字盖章)一份,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小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要求填写准确,字迹工整。《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
2、应聘者报名时须由本人携带以下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职称证、教师资格证或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由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应聘者每人缴纳考试报名费200元。
3、各岗位与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由区人事局和区教育局协商后通知考生调整报考岗位或退还报名费。物理、化学、地理、美术等特殊专业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时,由区人事局和区教育局协商考试事宜,当比例只有1:1时,减少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四)资格审查:由区人事局和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准考证由区人事局核发。
六、笔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笔试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所报考科目初中的教材和教材教法、相关专业所要求学历的专业知识。其中:所报考科目教材的内容占60分,教材教法占20分,所要求学历的相关专业知识占20分。报考会计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大学专科会计专业的相关知识。
考试时间:2009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