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工业学院2010年教师招聘计划
发布时间:2010-03-27 点击量:56572次 分享至
湖北武汉工业学院2010年教师招聘计划
一、国内外知名学者
1、学科专业范围:食品科学与工程、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生物化工、机械设计及理论、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岩土工程、企业管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2、引进条件
(1)具有一定影响力和标志性科研成果的国内外知名学者。身体健康,能全身心地投入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55周岁以下。
(2)学术造诣高深,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了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重大成就。主持过863、973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或主持项目获国家级科技奖励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
(3)具有带领本学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领导能力。
(4)可全职引进,也可按期聘任,形式不限。
3、工作和生活待遇
(1)全职引进,提供一套四室二厅集资住房(150平方米)和一次性安家费30万元;科研条件的配备不低于“楚天学者”特聘教授。
(2)以其他形式聘任,待遇面议。
二、学科带头人
1、学科专业范围:同上
2、引进条件
(1)具有一定影响力和标志性科研成果的学科领域知名学者。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教授(或在国外担任助理教授职位),作风正派,身心健康,能全身心地投入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2)学术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在本学科或某一方向的研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具有较大的影响,取得过有重要影响的研究成果。近五年主持过863、973、国家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等国家级项目,获国家级科技奖励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的优先引进。
(3)熟悉本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具有带领本学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学科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团结协作精神。
3、工作与生活条件
(1)视情况提供科研配套费或实验室建设费。
(2)视工作需要配备工作助手和学术团队。
(3)视情况提供集资住房或校外购房资助款。
(4)若有需要,解决配偶工作、子女随迁等问题。
(5)具体工作生活待遇面议。
三、博士教授、教授、博士副教授
1、学科专业范围:见附表
2、引进条件
(1)理论功底坚实,具有独立主持研究项目的经历和能力,取得过有影响的科研成果。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国家级项目的子项目等)。其中,具有教授职务的主持项目获省(部)级研究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2)作风正派,身心健康,能全身心地投入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其中具有教授职务的在45周岁以下)。
3、工作与生活条件
(1)提供科研配套费3—6万元。
(2)提供校外购房资助款:博士教授16—28万元,教授、博士副教授12—24万元。
(3)可租住校内周转房。
(4)协助解决配偶、子女户口随迁和子女入学、入托。若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副教授、且校内有相应岗位,解决工作。
四、博士(博士后)
1、学科专业范围:见附表
2、引进条件
(1)理论基础、学术潜力、职业道德、协作精神、身体条件等综合素质良好,教学科研能力强,能全身心地投入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在国外留学获博士学位或有一年以上海外学习研究经历的大力引进,年龄可适当放宽。
3、工作与生活条件
(1)提供科研启动费2—4万元。
(2)提供校外购房资助款10—22万元。
(3)可租住校内周转房。
(4)协助解决配偶、子女户口随迁和子女入学、入托。若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副教授、且校内有相应岗位,解决工作。
五、说明
(1)夫妻双方均符合引进条件的,住(购)房待遇优惠,其他方面可享受双重待遇。
(2)引进博士教授、教授、博士副教授、博士(博士后)等,在国外留学获博士学位或有一年以上海外学习研究经历的政策从优,获选国家级或省(部)级中青年专家、人才工程人选及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等的政策从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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