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震局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
一、招聘对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黑龙江省地震局公开招聘全日制统招应届毕业生(含全日制统招
2009年应届毕业生)6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与资格条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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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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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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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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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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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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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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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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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都地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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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磁电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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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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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物理类专业、地质类专业、地球化学专业、计算机专业、通信工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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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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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台站所在地生源优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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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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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地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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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震、前兆观测、仪器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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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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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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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连池地震
火山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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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震、流体观测、仪器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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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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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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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地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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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震、前兆观测、仪器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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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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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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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地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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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震、
前兆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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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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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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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县地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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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震、
前兆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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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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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1.报名者需提交的材料:
⑴ 填写《黑龙江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表);
⑵ 个人简历(附照片);
⑶ 大学学习成绩单,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及获奖证书等资料;
⑷ 本人学历学位专业证明及发表的论文报告等材料。
以上材料请发送至电子信箱或邮寄至黑龙江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所有材料恕不退还,可以是复制件)。
2.人事教育处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日期结束
3天后在黑龙江地震信息网公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3.采取笔试和面试的考核方法。笔试内容为论文写作、大学高等数学和英语知识,笔试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论文写作40分,高等数学30分,英语30分。 在笔试成绩及格以上人员中按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不少于3:1。
4.根据笔试和面试结果确定体检、考察和聘用人员。
四、公示与聘用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在黑龙江地震信息网、省人事信息网和中国地震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期满无异议后电话通知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执行毕业生一年见习期,见习期满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五、纪律要求
对有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要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场纪律的,当场取消考试资格;
3.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六、招聘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0年3月8日。笔试、面试具体事项将通过黑龙江地震信息网另行通知。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鸿翔路
24号黑龙江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邮编:150090,电子信箱:hljdzjzp@163.com,联系人:李丽娜,
联系电话:
0451-87016620、82661824。
附表:《
黑龙江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报名表》
黑龙江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二
OO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