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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3-06  点击量:55430次  分享至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方案

一、学院简介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面向全国招生的一所培养高等职业技术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学院始建于1948年,座落在佳木斯市市区,占地面积418,974平方米。设有农学系、园艺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动物科学系、机电工程系、外语系、日语系、基础部等九个教学机构,专任教师239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77人。共有35个专业、在校生7328人。

      二、招聘计划

序号

系、部

专业

学  历

实践能力要求

招聘人数

1

机电工程系

测量工程

统招本科及其以上

社会在职40周岁以下

双素质教师

1

2

机电工程系

工业电气自动化

统招本科及其以上

社会在职40周岁以下

双素质教师

1

3

信息工程系

计算机应用技术

统招本科及其以上

有实践经验者优先

1

4

农学系

土壤学

统招研究生

 

1

5

基础部

政治学

统招研究生

 

1

6

园艺系

植物学

统招研究生

 

1

7

园艺系

园林植物

与观赏园艺

统招研究生

 

1

8

园艺系

蔬菜学

统招研究生

 

1

9

园艺系

食品工程

统招本科及其以上

有实践经验者优先

1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引进的技术人员专业对口,中级以上职称,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引进的毕业生年龄要在3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善于创新,热爱教育事业。

      四、考核办法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制定如下办法:

      (一)资格审查

      学院人事处将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在听取系、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试讲,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保证在3:1以上。

      (二)考试

      1.学院成立以院级领导及纪检委、人事处、学术委员会等成员及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

      2.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统一试卷、统一试题,考查相关基础知识。笔试后,按拟聘用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形式,考核专业知识。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和考核。

      六、公示、聘用

      对考核和身体检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校园网和省人事编制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招聘时间

      2009年3月4日-2009年3月18日

      八、联系方式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454-8313973

      联系人:辛红梅

      电子邮箱:hnzy@hlj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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