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3-06 点击量:55430次 分享至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方案
一、学院简介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面向全国招生的一所培养高等职业技术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学院始建于1948年,座落在佳木斯市市区,占地面积418,974平方米。设有农学系、园艺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动物科学系、机电工程系、外语系、日语系、基础部等九个教学机构,专任教师239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77人。共有35个专业、在校生7328人。
二、招聘计划
序号 |
系、部 |
专业 |
学 历 |
实践能力要求 |
招聘人数 |
1 |
机电工程系 |
测量工程 |
统招本科及其以上 |
社会在职40周岁以下 双素质教师 |
1 |
2 |
机电工程系 |
工业电气自动化 |
统招本科及其以上 |
社会在职40周岁以下 双素质教师 |
1 |
3 |
信息工程系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统招本科及其以上 |
有实践经验者优先 |
1 |
4 |
农学系 |
土壤学 |
统招研究生 |
|
1 |
5 |
基础部 |
政治学 |
统招研究生 |
|
1 |
6 |
园艺系 |
植物学 |
统招研究生 |
|
1 |
7 |
园艺系 |
园林植物 与观赏园艺 |
统招研究生 |
|
1 |
8 |
园艺系 |
蔬菜学 |
统招研究生 |
|
1 |
9 |
园艺系 |
食品工程 |
统招本科及其以上 |
有实践经验者优先 |
1 |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引进的技术人员专业对口,中级以上职称,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引进的毕业生年龄要在3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善于创新,热爱教育事业。
四、考核办法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制定如下办法:
(一)资格审查
学院人事处将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在听取系、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试讲,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保证在3:1以上。
(二)考试
1.学院成立以院级领导及纪检委、人事处、学术委员会等成员及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
2.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统一试卷、统一试题,考查相关基础知识。笔试后,按拟聘用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形式,考核专业知识。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和考核。
六、公示、聘用
对考核和身体检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校园网和省人事编制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招聘时间
2009年3月4日-2009年3月18日
八、联系方式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454-8313973
联系人:辛红梅
电子邮箱:hnzy@hlj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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