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发布时间:2009-04-07 点击量:57928次 分享至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及《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哈金专发[2009]10号)文件,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2009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
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50年,前身是黑龙江银行干部学校、黑龙江银行学校。1983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组建成为我国第一所独立的金融类高等院校。学校原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家部属院校),2000年全国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后,改为中央和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成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质量较高、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52万平方米,教学设施健全,有31个多媒体教室,44个各类实验室,84个校外实习基地。
教学机构现设7个系、3个部,18个专业。其中:会计专业(金融会计方向)2001年被列为国家级专业教学改革重点试点专业,2002年12月又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精品专业。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金融管理与实务、投资经济两个专业是黑龙江省专业教学改革试点专业。
二、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在3:1及以上,否则取消该岗位。
四、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
2.政审合格(出具加盖原单位或院校公章的书面政审材料,要求写清在历次政治事件中的表现,中共党员须注明)。
3.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最后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双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研究生。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45周岁以下)。
五、考核办法
1.报名
时间:2009年4月6日-2009年4月19日
方法:下载附件2、附件3认真填写,将填写好的两个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学校公开招聘电子邮箱(hrbjz@126.com)报名。
2.考核结果通知方法
学校将给每阶段考核合格人员发送通知(请应聘者关注自己报名时所用电子邮箱信息)。
3.资格审查
(1)初审:依据学校公开招聘电子邮箱收到的每人两个报名表审查资格。
(2)材料审查:应聘人员到学校递交第一学历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能反映其学术水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及其他重要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4.面试及试讲
(1)由学校公开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考核(详见附件4)。
(2)由学校公开招聘试讲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试讲(不采用多媒体教学),时间20分钟(详见附件5),试讲的教科书为本专业近三年高等学校教材。
5.材料复审
递交资格审查时所交全部材料原件,学校进行复审并组织统一审验学历学位证,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由本人到教育部相关部门认证,学校审核。
6.体检
学校将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7.公示、录用
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拟录用人员将在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及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同时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录用,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录用协议。
8.试用期
对新录用人员采取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从学校签订录用协议之日起计算),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聘用,确立人事关系;不合格者(含审验学历学位证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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