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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宝清县2010年中小学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7-19  点击量:54967次  分享至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1、指导思想 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学校任教,逐步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2、招聘原则 招聘采取双向选择,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检监察对整个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操作。 二、招聘对象、计划及基本条件 (一)对象 1、高中专任教师招聘对象 (1)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非师); (2)所学专业与所聘专业一致; (3)具备高中教师资格; 2、初中专任教师招聘对象 (1)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及以上学历(含非师),并为宝清籍毕业生(升学前为宝清户籍); (2)所学专业与所聘专业一致; (3)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3、小学专任教师招聘对象 (1)应往届国家统招中师(或中专)学历,最后学历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为宝清籍毕业生(升学前为宝清户籍)。 (2)所学专业与所聘专业一致; (3)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工作; 3、有一定的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及教学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健康标准; 5、同一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减少该学科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学科的招聘计划; 6、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审验以国家教育部唯一指定网站查询为准。 (三)招聘计划 1、高中 共招聘11名教师,8个专业。 英语1名; 物理2名; 化学1名; 生物2名; 政治1名; 地理2名; 体育1名; 音乐1名。 2、初中 共招聘7名教师,5个专业。 语文2名(农村1名); 英语1名; 物理1名; 化学1名; 心理健康2名。 3、小学 共招聘7名教师,4个专业。 英语3名(农村2名); 美术1名; 体育2名; 微机1名。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从2010年7月16日起,在宝清县电视台发布公告7个工作日,在县政府网站、县教育局信息网发布公告15天。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本人持毕业证、户口簿或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携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带3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高中、初中可兼报,小学单独报名。 2、报名时间:2010年7月19日至31日。 3、报名地点:宝清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 4、资格初审时间为2010年8月1日至2010年8月5日。 5、资格审查初审后,交纳考务费300元。 (三)笔试、试讲 1、笔试内容为应聘学科现行教材,笔试时间为2个小时,笔试成绩按百分计算,在宝清县参加“三支一扶”、“村村大学生”三年服务期满的毕业生报考县级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乡村岗位加15分,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00%确定试讲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同时进入试讲环节。 2、试讲内容为应聘学科现行教材,指定讲课内容,指定时间、地点备课,按百分计算,讲课时间不超过20分钟,试讲顺序当场抽签决定,因试讲缺考出现空缺,而导致实际试讲人数低于规定要求比例,仍为有效比例,试讲正常进行。 3、笔试、试讲时间安排 8月7日上午8:30——10:30进行高中、小学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8月7日下午4:30在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公布高中、小学笔试成绩及试讲人员名单。 8月8日进行高中、小学试讲。 8月8日下午4:30在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公布高中、小学体检人员名单。 8月9日上午8:30——10:30进行初中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8月9日下午4:30在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公布初中笔试成绩及试讲人员名单。 8月10日进行初中试讲。 8月10日下午4:30在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公布初中体检人员名单。 (四)聘用办法 根据应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ⅹ40%+试讲成绩ⅹ60%)由高到低进行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聘用学科最后一名),按试讲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并列,并列人员重新试讲,评委重新打分,按重新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初中、小学者,拟聘用时按总成绩先城镇后农村。 (五)体检 体检标准为教师资格认定身体检查标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聘用学科出现空缺按该学科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资格复审确认 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出现空缺,按该学科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者由招考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在教育局门前公示,公示7天。公示合格者,予以聘用,公示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出现空缺不予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新被聘用的教师,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派遣证、毕业生档案与学校、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书,并到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六个月。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工资执行边远县正常工资标准,县财政局将工资拨付到教育局,再由所在学校发放,不发工资卡。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发给工资卡,享受县内教师待遇,无其他特殊待遇,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 组长:廉德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丽华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周玉贵 县人事局局长 于忠年县监察局局长 潘 坤 县教育局局长 崔霖县编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 办公室主任:潘坤(兼) 成员:赵亮县人事局副局长 李书韬县监察局执法室主任 孙永安县监察局监察综合室主任 徐 良 县教育局副局长 蔡云龙县编办副主任    郭晓明 县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     陈雪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王跃斌县人事局人才办副主任 举报电话:0469—5432502、0469—6195008 咨询电话:0469—5434793 附件:清县2010年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岗位分配表 主题词:教育教师招聘请示 宝清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7月15日印发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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