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正阳县2009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7-21 点击量:62508次 分享至
驻马店正阳县200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09-7-20
根据《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正政文〔2006〕101号)和《正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中小学教师工资上划县级统一管理的通知》(正政文〔2001〕82号)精神,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名中小学教师。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科教兴县”战略,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编制限额内,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按照考试、考核等程序,公开招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中小学教师岗位,不断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进一步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正阳籍2009年(含)以前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往届毕业,且未正式就业的人员(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没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只能报考职专机电、电子、财经、旅游、市场营销、种植、养殖、建筑、汽车驾驶、医科、烹饪与管理、服装设计与制作、化学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教师。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报考高中教师第一学历原则上必须是四年制本科及以上毕业;报考初中教师第一学历必须是专科及以上毕业;报考小学教师第一学历必须是师范教育类中专及以上毕业;
3、鼓励本科毕业生到偏远农村中小学任教,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乡镇初中教师的应聘者,笔试成绩加2分;
4、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或相近;
5、必须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师范毕业生,允许其报考,但在录取前必须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录取);
6、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2001年以前统招统分毕业生没有就业的可放宽;
7、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8、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3、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4、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名额
普通高中教师105名、职专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57名;乡镇初中教师20名、乡镇小学教师20名(详见《正阳县2009年招聘普通高中、职专教师统计表》、《正阳县2009年招聘初中、小学教师统计表》)。
根据以上两表中招聘各学段各学科人数及本人条件,凡报考普通高中、职专教师的应聘人员,本人自愿选考与招聘职位对应或相近的一个专业,同时还可以兼报相应专业乡镇初中教师。如果应聘高中教师落选需参加应聘初中教师笔试。凡报考乡镇中小学的应聘人员,本人自愿选考与招聘职位对应或相近的一个专业,不兼报其它专业。报考初中和小学教师各专业人数与招聘职位数达不到3:1的可适当调整。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9年7月14日至7月20日
(二)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人事股,电话:8916431
(三)报名时需提交相关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临时身份证);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4、户口簿(发文之日前迁入正阳);
5、本人亲笔填写《正阳县200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二份;
6、报名时当场电子注册,每人交报名考务费300元。
(四)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依据报考手续,组织、监察、人事、财政、教育等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实行责任制,审查合格的,审查人员要在《正阳县200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上签名。
(五)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09年7月24日至7月25日持身份证到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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