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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周口市第一高级中学初中部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08-08-06  点击量:57754次  分享至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中共周口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周人〔2008〕11号),经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9名,其中从本市在职教师中择优招聘18名、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41名。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考试考察等程序,公开招聘一批优秀人才。     二、报名条件     (一)在职教师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品质优良。     2、熟悉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现代教育理论素养和牢固的素质教育理念,教学基本功扎实。     3、熟练运用电化教育技术,能自制多媒体课件,并能运用多媒体教学。     4、具有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学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省级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优质课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     (二)高校毕业生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品质优良。     2、2001年至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08年8月5日至8月8日,每天9:00—17:00。     (二)报名地点     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周口市七一路与汉阳路交叉口)。    (三)报名办法     1、在职教师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县级以上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无违纪生育证明和符合放宽年龄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高校毕业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凡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40元和图像信息采集费15元交纳报名考务费。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和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为2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100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08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教育法规、新课程改革、班级管理等以及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分专业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内容:说课、答辩。     3、体、音、美、信息技术专业单独加试专业技能,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面试、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经公示后全部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由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需经市人事仲裁部门鉴证,并一律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人员管理办法按照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纳入机构编制管理。     本简章由周口市人事局、周口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94-8273801    0394-8319009)。     附件:周口市第一高级中学初中部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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