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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09-07-31  点击量:57026次  分享至

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郑州)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是省民委所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专任教师11人,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3、符合拟聘岗位专业要求,胜任高等职业教育教学任务,能够承担思想政治辅导员工作; 4、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中的有关规定; 5、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国家统招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1、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nrs.gov.cn)上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2、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从事本、专科教学工作的单位证明(从事教学时间、年限、承担过的教学课程)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张。 3、报名时间和地点。时间:2009年7月31日—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地点: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10号)。 4、报名时由应聘人员亲笔填写《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2009年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二),并接受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 5、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2009年8月7日到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10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6、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的,核减或取消相应的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用一份试卷,满分100分,考查应聘者具备的基本素质。 2、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将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nrs.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包括以下三个环节: 1、备课:占面试成绩的20%; 2、试讲:占面试成绩的50%; 3、回答问题:占面试成绩的30%。 (三)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2、考试结束后,由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研究确定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果某岗位总成绩无合格者,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nrs.gov.cn)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拟聘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nrs.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 七、聘用和待遇 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年以上本、专科学校教学工作经历的优先聘用。被聘用者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初次聘用期限为3年(其中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或没有通过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者,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部门备案后,取消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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