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工作需要,经新区党委研究,决定面向信阳市区选调园林管理处主任1名(副科级)。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依据,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个人自荐、面试、组织考察、好中选优的办法,选调1名适合岗位要求的园林管理处主任,促进羊山新区园林绿化管理事业发展。
二、选调范围
信阳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爱党、热爱劳动、热爱园林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为园林事业服务;
2、第一学历为园林及其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从事园林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园林专业类中级以上职称或现任园林管理单位正股级以上职务;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园林及相关专业类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2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四、 选调程序
1、个人自荐。符合条件人员均可自荐,并填写《干部自荐登记表》。自荐时间为2009年7月30日—8月5日。
2、资格审查。新区党委对自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思想和业务理论水平、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和临场应变能力、以及岗位适应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而后由新区党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5、决定选调。新区党委讨论决定选调人选,并对选调人选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办理调动任职手续。
五、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羊山新区党委领导下进行,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中共信阳市羊山新区委员会
2009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