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工业贸易学校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08-08-12 点击量:56816次 分享至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2007]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对人员的需求情况,特制定河南省新乡工业贸易学校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具体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招聘计划
我校2008年拟招聘专任教师3人(招聘岗位、人数:见附件《河南省新乡工业贸易学校2008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服从工作安排,敬业爱岗,有奉献精神;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身体健康、口齿清晰,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4、具有相关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5.具有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工作程序
1、公告
学校将通过河南省人事厅网站及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gmxx.cn)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
2、报名
从2008年8月20日起,应聘者本人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及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个人自荐材料到新乡工业贸易学校人事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8月22日18时。
3、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科对报名者进行应聘资格的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电话通知本人参加试讲和面试,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在学校网站公布。
4、考试、考核
根据学校实际和招聘岗位特点采取试讲和面试的形式对应聘者进行考核。其中试讲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试讲:采用由学校招聘工作小组指定授课内容,应聘者模拟讲课的形式进行,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面试:学校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职业能力素质测试,应聘人员现场答辩。
考试成绩在省人事厅和学校网站上公布,根据两项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5、体检
学校组织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6、公示
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人员,上报省供销总社和省人事厅备案,并分别在省人事厅和学校网站公示七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签定合同
受聘人员与学校签定合同,在受聘期内待遇按国家和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说明
1、本方案由新乡工业贸易学校人事科负责解释。
2、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373-5015859
联系人:宋老师 王老师
3、公开招聘监督电话:
0371-65900466(省人事厅政策法规处)
0371-65957126(省供销社人事教育处)
二00八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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