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厅2010年厅直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01 点击量:54128次 分享至
河南省卫生厅2010年厅直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要求和厅直单位人员需求情况,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毕业生,方案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拟招聘岗位工作;
2、应聘厅直单位岗位,应为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3、应聘厅直用人单位的医药卫生专业人员,应为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博士优先),基础学历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录的全日制本科(生源不足的岗位条件可适当放宽);
4、应聘厅直用人单位非医药卫生专业人员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录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原则上30岁以下(博士可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与确认
1、报名、资格审查与确认由厅直各用人单位实施,报卫生厅备案;
2、报名方法:报名采用电子信箱报名。招聘方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需求同时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卫生厅及各用人单位网站上公示(河南省医学科学院、河南省直属机关第一门诊部、河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河南省中医药科技交流中心四单位无网站,请查阅河南省卫生厅网站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可在上述网站下载《河南省卫生厅2010年厅直单位招聘毕业生报名表》,填写报名表发送到招聘单位公布的电子信箱,同时发送以身份证号为文件名的一寸近期正面清晰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30k左右);
3、报名时间:从2010年3月31日开始,至2010年4月8日15:00前,每天在河南省卫生厅网站公布各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
4、资格审查与确认:各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与确认工作(与报名同步进行)。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于2010年4月8日17:00前到用人单位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与确认(节假日正常受理),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河南省卫生厅2010年厅直单位招聘毕业生报名表》上签字确认。逾期未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与确认者视为弃权。
5、应聘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6、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10年4月16~17日17:00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各用人单位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核(博士毕业生应聘博士岗位不参加笔试可直接参加厅直各用人单位的面试考核。博士毕业生应聘硕士岗位需参加卫生厅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成绩加10分,但加分后成绩超过100的,按100分计)。
1.笔试:
(1)笔试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
(2)笔试根据专业岗位设定的考试科目进行书面考试;
笔试科目设: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预防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技术、儿科学、公共科目(供非医药卫生专业人员考试的科目)等11个科目。
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与科学发展观、法律知识、行政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考试时间:
2010年4月18日在郑州市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在省卫生厅、各用人单位网站上公示。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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