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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黄河水院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0-05-22  点击量:53677次  分享至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河南省开封市,属政府全额预算拨款的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教育部、财政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支持建设院校。2005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并被评为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2006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首批建设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9 年11月顺利通过国家示范性建设项目验收。现有在校全日制专科生150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近2000人。设有14个系、3个教学部和1个成人教育学院。开设63个专业,涵盖工、理、经、文四个学科,形成了以国家级重点专业为龙头、省级重点专业为骨干、院级重点专业为基础的专业建设体系。 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2007〕5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教人〔2008〕114号)精神,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院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8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学历要求
岗位      业 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教师 水利水电工程 3     相关专业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四年制本科。
安全工程、工程管理
工程地质 2
物理勘探、采矿
土木工程 3
国际经济与贸易 1
分析化学 1
电子商务 1
旅游管理 4
酒店管理
嵌入式技术 1
汽车工程 5
机械设计与制造
模具设计与制造
工程机械
数控加工技术
英语语言文学 1
环境艺术设计 4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
铁道、隧道工程 6     相关专业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道路桥梁、材料检测
大地测量、测绘工程 6
摄影测量与遥感
合计 38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有志于从事教学教研和辅导员工作; 3.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具有较好的组织教育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相关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富有钻研精神,适合从事教学工作; 4.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所有应聘者都要在“河南省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管理系统”(http://zhaopin.haedu.cn)报名,不登录“河南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管理系统”报名的求职者,将无法进入下一步的应聘程序。已向我院投递“应聘简历”者,也必须登录该系统报名,否则无法录用。 2.报名方法:请登录河南省教育厅“2010年河南省属大中专学校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http://zhaopin.haedu.cn),点击“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请牢记登陆密码,应聘人员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3.网上报名时间按省里要求统一开闭(2010年5月20日8:00至2010年5月28日18:00),应聘者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http://zhaopin.haedu.cn)进行报名,超过期限,系统不再受理。 4.求职者可通过网上(http://zhaopin.haedu.cn)查到本人应聘的进展情况和打印面试通知单。 (二)资格审查 1.时间:(待定) 2.地点: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3.要求:应聘者应提供就业协议书、面试通知单及毕业生推荐表、应聘简历,交验身份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交A4复印件各1份,原件退回),同时需交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 (三)考核 1.时间:(待定) 2.方法: 采用面试和试讲的考核方法,两项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 根据考核总成绩和报考岗位,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列入体检对象范围。如遇体检不合格者,以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市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 (五)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形成书面考核意见,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河南省教育厅审核,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分别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和待遇 1.新招聘录用的人员与学院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按河南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管理。 2.通过公开招聘录用的人员,在受聘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3.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学院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取消聘用。   联系电话:0378-3658043   3658042  3658041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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