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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师范学院2009年教师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09-08-30  点击量:53290次  分享至

洛阳师范学院2009年招聘启事 一、学历和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求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
    专业要求:本科专业和研究生阶段学习方向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
    二、待遇
    1、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安家费8万元,第一年支付3万,其余款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支付完毕;
    购房补贴6万元,凭有效购房票据可一次性使用;
    科研启动费:文科2万元,理科4万元;
    科研津贴2万元,每年5000元(发放4年),发放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配备笔记本电脑一台;
    学校可提供周转房一套,周转房租金可从购房补贴中支出。
    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博士可以享受副教授七级工资和副教授B档岗位津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享受教授四级工资和教授C档岗位津贴;享受高套一级工资待遇的期限为5年,5年后按照实际岗位职务享受相应工资和津贴待遇。5年期限内,晋升副教授职称者可在剩余期限内享受教授四级工资和教授C档岗位津贴。
    博士配偶为毕业硕士研究生且符合我校教学工作要求,可按应届毕业研究生接收到我校工作或按河南省人事调配政策调入我校工作;博士配偶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或全日制本科学历者按人事代理方式在校内安排工作。
    2、硕士研究生,一般年龄在30周岁以下。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引进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工作要求和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对于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相关待遇可以面议。
    三、应聘者需准备的相关资料
    应聘者按相应条件需提供:个人基本情况(含学习及工作简历);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科研成果和荣誉证书;配偶及子女的基本情况;根据具体情况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简历投递方式:电子邮件或邮寄,具体联系方式见洛阳师范学院2009年招聘计划,E-mail主题格式:专业方向+学位名称+学校名称+姓名。

欢迎全国各地专业人才来洛阳师范学院工作!
应聘过程中需要帮助,请跟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龙门路71号,洛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 系 人:李文鹏 仝瑞建
    邮政编码:471022  联系电话:0379-65515008、65526189  
    网 址:http://www.lynu.edu.cn E-mail: rsc@lynu.edu.cn

    附件:《洛阳师范学院2009年引进师资计划》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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