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
发布时间:2009-08-30 点击量:58320次 分享至
我校2009年引进人才计划已确定,现予以公布,热诚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前来应聘,共谋发展。
一、引进对象及基本条件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3、优秀学科带头人:具有教授职务的博士生导师或海外留学博士,学术造诣深,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科研业绩突出。 5、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具有重点大学学习经历,本科阶段应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本科专业与研究生所学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学习成绩优秀,具备高等学校教师基本素质。
二、引进人才待遇
1、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人事关系到我校的待遇面议。
2、“双聘”院士
提供250㎡住房一套,配备必要的生活用品;按实际在校工作时间发放津贴,月津贴2万元;提供研究经费50-100万元,根据科研项目、科研规划和实验室建设规划分批支付;提供办公、实验用房,配备科研助手。
3、优秀学科带头人 shifansheng.com
提供三室一厅集资住房一套,发给安家费2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科20万元,其它学科10万元,提供科研条件;按上级政策安排配偶工作。
4、博士研究生
(1)提供三室一厅集资住房一套。
(2)安家费:
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18万元
博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16万元
博士研究生且中级及其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者 14万元
其他专业:博士研究生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12万元
博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10万元
博士研究生且中级及其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者 8万元
(3)科研启动费:理工科6万元,其它学科3万元。
(4)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原件下月起,副高级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者聘为副教授,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经考核确定是否聘为教授。
(5)若夫妻两地分居,根据条件可安排配偶工作。
5、硕士研究生:提供周转住房一套。
三、应聘方法
1、高层次人才请直接与人事处或院系联系。博士研究生及教学院系硕士研究生教师和辅导员通过教育厅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http://zhaopin.haedu.cn/),否则报名一律无效,具体网报相关信息请关注教育厅网站,我校不再另行通知;同时将自荐材料发送至人事处指定信箱,其他人员直接将自荐材料发送至人事处指定信箱,邮件主题格式:姓名/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毕业院校 ,由于信箱空间限制,发送简历时只发送文档即可,不需要各类证书的扫描件,如超过500KB,将被系统自动删除。(另:电子简历不要重复发送,辅导员招聘学校将另行通知,请暂时不要发送简历。)来校参加考核时,请携带所有材料和证书原件、身份证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2、自荐材料内容:
(1)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和工作经历,配偶及子女情况,本人联系方式;
(2)科研情况(科研项目、论文论著及获奖情况)及获得的荣誉称号。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