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3-23 点击量:54116次 分享至
河南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按照《关于200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焦人〔2007〕43号)要求,根据焦作师专2010年工作需要、编制情况和年度用人计划,现公开招聘教师12名。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通过考试考核,为焦作师专公开招聘一批教师,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并忠诚于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2010年8月以前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制三年,符合我校的引进专业要求。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舞蹈专业可放宽为大专;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
3、年龄要求为35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2、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公开招聘的职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12名教师(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3月30日12时。
2、报名地点:焦作师专人事处(焦作市山阳路998号办公楼二楼229室)
3、需提供材料: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2)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各类等级证书(外语、计算机、普通话等)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凭相关证明);
(5)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及复印件;
(6)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7)如有论文、论著、项目等科研成果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8)本人自荐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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