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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政法职业学院2010年上半年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10-03-01  点击量:57788次  分享至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2010年上半年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招聘启事   根据学院部分专业师资、管理和教辅人员数量尚不足的实际情况,拟在4月份进行一次招聘工作,具体如下。 一、人员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教师岗位及条件
系 部 岗位 人数  求
政法管理系 司法会计、行政执行 2 研士研究生学历、年龄40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双师素质”、实务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公安司法系 刑事侦查、交通管理  狱政管理、矫正教育 6 硕士研究生或优秀本科毕业生,年龄40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双师素质”、实务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信息技术系 安全防范 2 研士研究生以上学历,40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双师素质”、实务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应用法律系 法学、法律文秘、企业管理 4 研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备实务部门工作经历,40岁以下,身体健康。
合计   14  
备注:应聘以上教师岗位的,对具有3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历的业务骨干,可以适当放宽学历、 年龄限制。 (二)管理、教辅人员招聘岗位及条件
部门 岗位 人数  求
教务处 教学管理 1-2 教育学硕研毕业、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学生处 学生信息管理 1 计算机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或优秀本科毕业生,年龄40岁以下,身体健康。
系部 辅导员 3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心理学专业毕业,硕士以上研究生,30岁以下,身体健康。
科研处 科研管理兼学报编辑 1 法学研究生毕业,年龄35岁以下,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图书馆 图书馆技术员 2 硕士研究生或优秀本科毕业生,图书情报或图书馆学专业毕业,身体健康。中级以上职称或有高校图书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合计   8  
  二、招聘的程序 (一)报名。在学院招聘网上刊登招聘启事,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学历(含本科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研究生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学位、职称证书、身份证、科研成果等复印件及近照一张等材料交(寄)组织人事处或者用邮件发送到zzrsc8013@163.com。并注明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经招聘领导小组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三)笔试、面试。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人员须参加笔试、面试;副高人员只进行面试,教师等岗位人员自行选择试讲内容。 (四)考核小组向党委汇报,研究确定初选名单。 (五)组织考察。对已参加工作的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应届毕业生进行函调。 (六)党委决定录用人选。 (七)公示录用(调动)人员名单(7天)。 (八)聘任。组织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三、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按照学院聘用人员有关待遇规定执行,办理相关社保。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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