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五指山市教科局2009年10月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10-24 点击量:55014次 分享至
海南省五指山市教科局2009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我省中等师范学校2002年前招收的部分师范类毕业生遗留问题的通知》(琼府办[2006]95号)和《市教科局关于妥善处理部分师范类毕业生遗留问题的工作计划》,经市委、市政府同意,2009年下半年决定招聘129名小学教师充实农村学校。为做好招聘工作,特此公告。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如下原则:
(一)坚持按需用人、凡进必考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全过程实行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聘者,一律通过考试,根据所报考的学科岗位,择优聘用;
(三)被聘用者全部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方能调动;
(四)实行合同聘用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只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试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领取正式工资。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聘用期满,工作需要和考核称职可续聘,两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聘用期内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录用人员在规定到学校报到期限内,无特殊理由不服从安排、不到学校报到上课者,取消录用资格。
招聘名额和学科设置
本次招聘教师共129名。具体名额如下:
语文20名、数学20名、体育14名、音乐23名、美术15名、计算机12名、英语18名、幼教7名。
三、招聘对象和应聘者的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02-2003年到市教科局报到、本人学籍档案存放在市教科局的师范类中师毕业生(不含计划外自费生、委培生)。
2.2003—2005年到市教科局报到、本人学籍档案存放在市教科局的师范类大专毕业生(不含计划外自费生、委培生)。
3.1999年招录的民师转正定向到五指山市的毕业生(到市教科局报到、本人学籍档案存放在市教科局)。
(二)应聘条件 shifansheng.com
招聘人员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进步,立场坚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决服从市委、市政府领导,服从市教科局分配的;
2.经参加全国普通中等、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被正式录取到全日制师范院校就读,取得毕业证,并被省教育厅派遣到我市教科局报到的;
3.本人户口在本市乡镇、市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省驻我市单位,并在本市中学就读2年以上属本市生源的;
4.身体健康,并取得省第二人民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的;
5.本人符合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各项规定的;
6.愿意到乡镇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
7.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等齐全、真实的。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符合聘用条件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科局报名,参聘人员在报名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五指山市招聘教师报名录用审批表》,填写报考的学段、学科,并提交近期同底冲印的一寸彩色免冠相片5张、毕业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报考的有关规定:应聘者只限报考其中一门学科。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向社会公布名单,并发给考试(面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经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如下:
1.户口簿、毕业证、派遣证、教师资格证、学籍档案、身份证等本人有效证件;
2.本人工作单位或父母所在单位、当地派出所分别出具的政治思想表现证明材料;
3.父母工作单位的证明;
4.本人婚育证、计划生育证、缴交社会抚养费证明、落实节育措施证明;
5.体检健康证明;
6.愿意到农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保证书。
所存材料均为原件,不符合以上聘用条件,经审查不具备以上资格条件的,不得报名应聘。
(三)考试
考试的有关要求如下:
1.考试分面试和笔试,面试和笔试满分各为100分,各按5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分,作为招录依据。考试由招聘办组织,面试采取说课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2.招聘考试的组织、命题、评卷,请异地专家组织进行;
3.笔试。笔试2个小时。考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和通识两部分。学科专业知识为五指山市现行使用的4至6年级教材。通识包括时政、师德、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论知识等。学科专业占30分,通识占70分。
4.说课。分为说课稿评定和说课。说课稿评定占40分,说课占60分。撰写说课稿2个小时,说课15分钟。
(四)考核
考核由招聘办组织。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在院校表现等情况。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
凡参加招聘入围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能录用。
(六)聘用
根据应聘者考试成绩划定。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总分60分以上(含60分)的为合格,59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总分合格者方可招录。总分不合者不予招录。如果所报考学科合格人数超过该学科招聘名额,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到聘满名额为止。未被招录的以及总分不合格的,可参加下年度招聘。
(七)取消聘用资格的规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在考试过程中舞弊的;
2.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3.参与邪教组织、参与黄、赌、毒等活动的;
4.被政法机关、纪检部门立案审查尚未解除,以及有打架、斗殴等违反社会治安条例,在当地公安部门有记录的;
5.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6.确定聘用后5天内不按时到分配单位报到的;
7.本人户籍不属于我市乡镇农村、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省驻我市单位的;
8.父母工作单位不属于我市乡镇农村、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省驻我市单位的;
9.本人户籍虽在五指山市,但从其他市县取得招生指标,毕业后才回五指山市的;
10.不是五指山市考生,毕业后回五指山市的;
11.本人弄虚作假考取转正班学员,或提供的学籍情况与就读院校和有关部门的学籍档案不相符的;
12.毕业后虽到市教科局报到,但其人事档案不在市教科局的;
13.当年招生时属于计划外自费生、委培生,后领有派遣报到证的;
14.属于成人高考考取师范类院校毕业生的;
15、本人录用上岗后因有违法违纪问题被检举经调查情况属实的。
五、报名时间
1.报名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
2.资格审查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
3.考试聘用阶段:待定。
4.上岗培训阶段:待定。
六、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全程实行阳光作业,公开在电视、报纸上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凡发现有为毕业生出具假证件、假证明材料者,一律按《刑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公务员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
本方案由市教科局和市人事劳动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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