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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民族歌舞团招聘舞蹈专业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3-03  点击量:53902次  分享至

 青海新闻网讯 经海北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为海北藏族自治州民族歌舞团公开招聘20名舞蹈演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收目标

  具有全面发展和创新精神,综合实践能力的新型舞蹈艺术人才,为海北文化艺术事业而奋斗的有识之士。

  二、招收名额

  舞蹈专业:男11名,女9名。

  三、报名条件

  1、具有艺术类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年龄16-20岁,男身高1.75米左右,女身高1.65米左右。

  2、热爱祖国、爱学习、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舞蹈专业者。

  3 、符合上述条件的,具有形象好、气质佳、有主持节目才能的可优先考虑。

  四、考试内容

  1、初试:要求,五官端正身体比例匀称、腰腿骨骼关节灵活、柔韧性好、弹跳力高。

  2、复试:自选舞蹈片断表演(自带录音带1-2分钟)。动作模仿、节奏模仿、即兴表演。

  五、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须填写报名表,并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及专业考试费200元。按指定地点报名、领取准考证参加初试。

  六、报名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

  西宁市城东区国际村园内会所三楼健身房

  2008年3月1日-15日

  联系电话:0971-3535656(固话)

  0971-6114096(固话)

  13897204000(手机)

  联系人:瑛娜拉毛

  七、聘任待遇

  1、聘用人员的月薪2500-3000元。

  2、聘用人员的“三金”部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分别交纳。

  3、三年聘用期满后,工作特别突出者可转为正式职工。

  4、招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聘用期为三年(含试用期三个月)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予签订聘用合同。

  5、工作期间发生伤残事故的,按现行国家规定执行。

  海北州文体广电局  海北州人事局

  二00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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