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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松北区2009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8-03  点击量:53975次  分享至

哈尔滨市松北区关于2009年招聘公办中小学校教师的公告 为了促进松北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依据《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和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2009年松北区公办中小学校新增教师招聘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47名。 二、招聘对象 2009年以前(含2009年毕业生)毕业的统招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毕业生,应聘高中、初中教师岗位;统招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毕业生,应聘小学教师岗位。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3、招聘对象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考试、聘用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1、笔试: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8月21日(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相关专业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总分80分,《相关专业知识》总分120分。所考《相关专业知识》详见招聘计划。根据哈劳社发[2009]124号文件精神,对参加到我市农村基层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在笔试中给予相应政策加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权重合成总成绩。 2、面试:按所报岗位专业课的内容进行课堂教学设计并说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其所报学校和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4、总成绩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按6:4权重合成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5、聘用:经体检合格的人员,报松北区公办中小学校新增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无疑义者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应届毕业生须凭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未取得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定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代理费用自理(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人事代理)。 五、报名相关事宜 1、发布公告。8月3日--5日,《新晚报》、《晨报》、网络同时发布。 哈尔滨市人事编制信息网 http://www.hrbrsj.gov.cn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songbei.gov.cn 哈尔滨市松北区教育局 http://hrbsbq-edu.am89.com 考生可在网站下载报名表提前填好相关信息并粘贴照片,也可到报名现场索要填写,打印统一规定为A4纸张。(一式两份)
  2、报名时间: 2009年8月10—11日8:30起至16:30止。 3、报名地点:松北区教育局(松北区松北一路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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