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2008年教师招聘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08-03-30 点击量:53129次 分享至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的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2007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商业大学成立于1952年,是中国第一所多科性商业大学,是黑龙江省“十五”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学校坐落在四季分明的北方名城哈尔滨市,由分布在松花江两岸的南北两个校区组成,南校区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138号,北校区(主校区)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学院路1号,占地面积113.17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16个学院、2个教学部,现有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理学、法学、文学、医学七个学科门类,42个本科专业。
学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有中药学(一级学科)、产业经济学、食品科学3个博士点,有34个硕士点(含MBA);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药物研究所);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食品科学与工程、抗肿瘤药物);1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抗肿瘤天然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产业经济学、食品科学、中药学、企业管理、会计学、财政学、国际贸易学、机械设计及理论(农产品加工与设备)、商品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第三产业发展与创新10个省级重点学科(群);旅游管理、商品学、会计学、工商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财政学等10个省级重点专业;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商品学、会计学5个国家特色专业。初步形成了商工结合、商法结合、文理结合、商贸特色突出的学科专业群。
学校经过多年建设,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较深的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师111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49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15人,省(部)级以上专家12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1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学校聘请社会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为兼职教授,常年聘请英、日、俄外国专家,是经国家批准的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院校之一。目前,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22000余人,硕(博)士研究生1020余人。
我们招聘的对象是:在国内外知名大学担任教授或相当职位以上,具有博士学位且年龄一般小于45岁,在本学科前沿领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有较大发展潜力,学术研究有创新性,具有领导本学科赶超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或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的人员。
二、哈尔滨商业大学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见附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需要,选进硕士(统招本科起点)及以上学历、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应往届统招毕业研究生;学校特殊专业需要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优秀应届统招本科毕业生;调入教师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副教授职称、45周岁以下教授职称。
2、选进的教师身体健康(体检合格)、遵纪守法(政审合格),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科研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服从岗位需要,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四、优惠政策
1.两院院士
户籍关系等可依据本人意愿留在原地或随迁;配偶和1名子女或子女配偶可随调来校工作;保证工作及生活用车;免费提供使用面积150平方米住房1套,并一次性补贴100万元;年薪20万元;免费提供本人及其配偶每年1个月的国内疗养休假;科研启动资金100万元。
2.成果突出的国内著名专家(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并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户籍关系等可依据本人意愿留在原地或随迁;配偶可随调来校工作;学校提供130平方米住房1套(免收房租)或一次性发给20万元购房补贴;补贴安家费10万元;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有关补贴的同时,年薪10万元;科研启动金50万元,配备研究室、工作助手、提供实验条件;免费配备计算机、打印机,提供工作用车。
3.著名教授(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并获国家级奖励的50岁以下人员)
户籍关系等可依据本人意愿留在原地或随迁;配偶可随调来校工作;学校提供90平方米住房1套(免租)或一次性发给8万元购房补贴;补贴安家费3万元;免费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有关补贴的同时,每月另发给岗位津贴500元;研究经费5万元。
4.博士(后)
博士(后)配偶工作安排。引进重点及海外大学的优秀博士(后)人才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决定;在校工作期间提供82平方米左右住房1套(免租)或一次性发给8万元购房补贴;研究经费5万元,补贴安家费3万元,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有关补贴的同时,每月另发岗位津贴500元;引进博士(后)由学校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归国博士(后)的优惠政策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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