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市政工程系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7-05 点击量:52102次 分享至
岗位名称: 讲师、副教授
招聘部门:市政环境学院市政工程系
一、设岗单位基本情况:
市政工程系设有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本科专业,市政工程和城市水资源学科硕士、博士点。1952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正式成立给水排水工程四年制本科专业,分别于1981年和1986年获全国首批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1988年被评为市政工程领域唯一的国家级重点学科;1991年设立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99年首批获得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设岗资格。60年来学科始终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的理论与应用研究作为重点,经过多年的学科建设形成了城镇饮用水水质安全保障、污(废)水处理与资源化理论与技术、城市水系统数字化与管网优化、环境与水科学功能材料、城市水资源保护、优化配置与开发利用等有特色的研究方 向。
我校一直是全国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是国家发改委《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并拥有 “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
本学科形成和培养了一支高素质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教师32人,其中院士2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名,跨/新世纪优秀人才4名。教师队伍中教授/博导14人,副教授12人,具有博士学位30人,45岁以下的教师博士化率100%。
二、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
1、教学方面:
- 承担面向本科生开设的《水文学与水文地质学》的课程。
2、科研方面
- 从事城市水资源保护、优化配置与开发利用等相关方向的研究。
3、其他方面:
- 指导本科学生进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和创新设计,并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 完成硕士课题;
- 承担实验室建设工作。
三、申请人条件要求:
1、基本条件:
-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严格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组织观念强;
-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思路开阔,能够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 愿意主动学习业务有关的知识,愿意接受岗位需要的专业培训;
- 自觉保守所聘岗位的机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2、教育背景和资格条件:
- 35周岁以下;
- 最后学历、学位:国外高水平大学或国内“985”工程院校博 士;第一学历:“985”工程院校毕业生;
3、教学方面要求:
- 热爱教学事业,具有很强的沟通与交流能力;
- 对于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具有独到的见解和思路。
4、科研方面要求:
- 具备较强的用英文撰写、发表高水平科技论文的能力和潜力;
- 发表SCI论文五篇以上;
- 具有发展潜力及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
四、应聘办法:
应聘者下载并填写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岗位申请表》(点此下载),并与2010年7月18日前发至hitrsc@hit.edu.cn,邮件名称注明“市政学院市政工程系应聘-姓名”,否则不予受理。收到材料后,人事处和市政环境工程学院将进行初审,初 审合格会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肖磊 电话:0451-86413179
市政环境工程学院联系人:马春艳 电话:0451-86282104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 处
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 工程学院
201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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