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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1-26  点击量:52897次  分享至

 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是国家电影电视总局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成立于1994年底,1995年正式运行,是集广播电视监测、广播电视信息安全测评认证、科研开发和国际广播电视监测技术交流为一体的综合性国家级专业广播电视监测机构。

      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管理机关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室、党委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科技处、维护处、监测处、有线监管处、管理全国有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监测数据处理中心、全国有线电视播出质量投诉中心、全国广播电视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和广播电视IC卡管理中心以及13个遍布全国的中央直属广播电视监测台。

拟招聘北京科技大学相关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 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1.         我单位因工作需要,拟招聘16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2.         全国"211工程"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入学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标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         应届毕业生并正常参加2009年就业派遣(国家统招统收毕业生)。

4.         成绩全部合格,能按时取得相应学位。

5.         毕业生原则上需要通过国家英语四级以上考试(参加改革后四级考试的成绩在426分以上)。

6.         通过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考试(计算机专业除外);

7.         具备拟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详见"人员招聘信息表"(附件一);

8.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9.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为24周岁以下

二、报名办法

1.         填写《监测中心2008年招聘人员情况表》,不得漏项。

2.         报名时间:截至2009年5月20日(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3.         其他:联络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监测中心人教处周燕惠收。联系电话010-86092117(传真)。邮箱rjc@gdjc.gov.cn

三、 面试

(一)面试由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命题并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     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直属单位。

2.     报名人员身份证件要自始至终完全一致。

3.     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重复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     在录用时视用人单位招考情况,结合岗位工作需要和个人志愿进行调剂,报考者是否意愿服从调剂,请务必在"人员情况表"中加以注明

5.     面试后如改报其他单位的需及时通报。

四、体检

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拟招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确定。

五、聘用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附件一: 2009年度广播电视检测中心直属单位人员招聘信息表.doc

附件二: 监测中心招聘2009年本科生登记表.doc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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