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大学防务学院文职人员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8-03-24 点击量:60141次 分享至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第438号)、国家部委和总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及总部《聘用文职人员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国防大学聘用文职人员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热忱欢迎有志献身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军队外事工作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流动人才应聘。
一、学院概况
国防大学防务学院隶属于中国最高军事学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主要担负外国高级军官和文职官员的培训任务,旨在促进中外军事以及安全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学院开办英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等4个语种多个班次的课程教学。每年培训人员近500人次。学员为来自世界五大洲120多个国家的高级军官和文职官员。
学院由办公室、政治处、教译室、学员管理处和服务保障单位组成。办公室负责教学的计划、组织、协调和保障,承担行政管理和服务保障的组织与实施;政治处负责人事工作、友好工作及文化娱乐工作;学员管理处负责学员日常行政与生活管理;教译室负责教学的准备、协调与实施。学院现有英、法、俄、西4个语种的译员(包括现役军官和返聘退休译员)近30名。
学院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在举世闻名的长城脚下,与著名的十三陵风景区毗邻,占地面积550亩,校园环境优美,具有一流的语言环境,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设施,特别适合年轻译员的锻炼成长。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能够担负教学翻译任务(以交传为主)的法语译员1名、西班牙语译员2名。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和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军队、 热爱党的国防教育事业;服从使命,听从指挥,坚决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第一专业为法语或西班牙语。
4.具有助理翻译、翻译、副译审或译审资格者优先。
5.首次聘用为助理翻译的,年龄不超过35岁;首次聘用为翻译的,年龄不超过40岁;首次聘用为副译审或译审的,年龄不超过45岁。
6.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拼搏奉献精神。
7.身体健康,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在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视力标准可以适当降低。
四、建立聘用关系
由学院与应聘人员建立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从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人员,有见习期的合同期限为6年,没有见习期的为5年,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有见习期的,试用期计入见习期。
五、生活福利待遇
(一)工资报酬。聘用为助理翻译的每月工资报酬2350元(包括基本工资1000元、津贴补贴1200元、军队服务津贴150元);聘用为翻译的每月工资报酬3095元(包括基本工资1300元、津贴补贴1600元、军队服务津贴195元)。年度奖励工资为本人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年终一次性随工资发放。过节费按照国家法定的五大节日计算,每个节日发给100元。文职人员参与教学翻译等工作,享受与现役军官相同标准的授课补助。另设季度奖金若干,根据文职人员工作表现予以发放。
(二)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由我院缴纳文职人员工资总额的10%,个人缴纳本人工资总额的2%(+每月3元)。失业保险由我院缴纳工资总额的1.5%,个人缴纳本人工资总额的0.5%。
(三)住房待遇。由个人通过市场购买或者租赁住房。住房公积金由我院和本人分别缴纳基本工资的10%。住房补贴按基本工资的66%随工资发放。因此,由我院交纳的助理翻译的住房公积金为每月100元,住房补贴为660元,翻译的住房公积金为每月130元,住房补贴为858元。助理翻译、翻译的房租补贴为每月70元,随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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