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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玉屏大龙开发区2009年招考聘用事业岗位人员信息

发布时间:2009-08-23  点击量:52245次  分享至

为充实我县大龙经济开发区的人才力量,确保我区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开招考聘用7名本科院校毕业生到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公开招考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略)。 二、公开招考聘用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聘用工作按照德才兼备、条件适合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按照招考编制计划,发布招考公告、资格审查、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公开招考聘用的报考条件、名额、专业及有关要求 (一)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符合招考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要求; 2、年龄要求: 报考大龙经济开发区事业岗位的考生年龄要求在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户籍要求: 面向全国招聘的不限户籍; (二)职位说明及相关要求 见链接:http://www.dalong.gov.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561 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一)报名时间:2009年8月20日—8月24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该局五楼)。 (三)报名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每人35元。 (四)报名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白底2寸免冠照片3张; 3、往届毕业生需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是否有违法犯罪情况证明; 4、具备加分条件的需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考生须在报名现场填写《加分申请表》,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以前统一由招考办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 5、报考人员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对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因材料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按照招考的条件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因资格审查不严致使考生进入考试环节的,该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六)准考证发放 1、准考证发放时间:2009年8月27日 2、准考证领取地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该局五楼)。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报名费凭据领取。 五、考试形式、内容及加分政策 (一)考试形式:本次招考,除县文广系统艺术团岗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外,其它招考聘用岗位只进行笔试。 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若某招考专业达不到1:3,则该专业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招考名额。笔试总分值为15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 考《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内容:考核应聘者对所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掌握运用情况,同时考察其综合素质。 (三)加分政策 1、在县及以下单位服务一年以上(含报名截止当日服务满一年的),服务期间考核合格的西部自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和中央、省、地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需出具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 2、户籍地为玉屏且系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15分,户籍地为玉屏且系农业户口的独女户的独女,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20分(需出具户口簿和计生局的相关证明)。 3、考生同时符合两项或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条件加分,不实行累计加分。 六、考试程序安排 1、笔试时间:2009年8月2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其它事项:公示成绩后,根据同职位招聘人数按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体检人员在进行体检前,应如实填写体检表,对弄虚作假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体检人员自负。体检不合格的,按该报考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用人单位组织、公安机关协助考核符合录用条件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因存在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予以解聘。 七、公开招考聘用人员安排 1、按考试专业成绩排名,并根据岗位需求情况进行统一分配(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文)。 2、凡被录取的人员,一律到县人事劳动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均有一年的试用考核期,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3、受聘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从事招考聘用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规定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有亲属参加报考的,应主动提出回避。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五年内不得报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0856)—3221172(县监察局) 咨询电话:(0856)—3229398(县人劳局)   九、本次招考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大龙经济开发区党政办 二00九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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