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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余庆县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8-12-08  点击量:51898次  分享至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试行办法》及《遵义市卫生医疗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医护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为确保我县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详见《余庆县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表一)。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县户口或本县生源地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报考交通岗位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不限户籍;  3、报考卫生类西医临床岗位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限户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6、以下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新增人员: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2)定向的应届毕业生;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考报名组织工作由余庆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5-19日(早上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余庆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 ⑴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限户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县(市)在职人员报考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⑵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岗位,考生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⑶符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遵义市人事人才网和余庆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考岗位参加考试,若本人不同意调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考岗位条件的,退还其报名费。 ⑷考生报名时需交报名费共计150元。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1、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招考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资格审查人员在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 2、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费凭据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除青少年活动中心岗位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外,其余岗位笔试成绩占7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卫生类岗位及教育局青少年活动中心采取笔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他类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份,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时事政治、基本国情、省情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考试的范围主要包括:招考岗位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不限专业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2008年12月28日早上9∶00-12∶00 3、考试地点:余庆县职业中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由招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卫生类各岗位及教育局青少年活动中心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由县卫生局和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分别组织报考人员进行实际操作;其他类各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现场答辩。 1、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对象的确定。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如遇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2、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三)加分政策 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或“西部志愿者”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在笔试成绩折算前加2分(享受优惠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四)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县人事部门将考生总成绩,在遵义人事人才网和余庆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7个工作日。公布内容包括笔试(含加分)、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是否列入体检对象等。如果按照招考岗位数进入体检的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并列人员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可从该职位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均不合格则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县人事部门严格按照体检的规定和程序组织体检人员到县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医院确认体检结论5个工作日内,县人事部门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申请,经县人事部门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六、考核(政审)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由行政主管部门或招考单位在医院确认体检合格结论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政审)报告,并将考核(政审)结果告知被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核(政审)人选。县招考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县考核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招考工作办公室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经济和其它违纪问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6、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学籍档案材料的; 7、经县招考工作办公室研究按政策规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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