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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初级中学教师招聘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08-07-18  点击量:60055次  分享至

根据汇川区2008年秋季开学工作的实际,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第二批公开招聘初级中学教师,特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人数 初中教师13名(具体学科类别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   3、具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专任教师任职条件。   4、身体健康,符合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标准。 (二)招聘范围 1、在职教师(指区外政府办学校教师、企事业子校在编教师)。   需具备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资格,从事初中教学5年以上,中教高级职称,教学业务水平过硬,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以后出生)。   2、高校毕业生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限户籍。 三、招聘职位要求 (一)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学科,不能兼报,原则上只能按所学专业报考相应学科。 (二)招聘学科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则取消此职位招聘。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08年7月25日至7月27日上午9∶00—下午5∶00。 (二)报名地点: 汇川区教育局(遵义市香港路乌江远控大厦1306室)。 (三)在职教师需提交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教学业绩材料(含获奖、论文、中高考成绩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并开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政府办学校中、小学教师须持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获奖证书及论文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方法和程序   (一)方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程序: 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文化知识占70%);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1)时间:2008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 (2)地点:遵义市第十六中学。 (3)内容:综合知识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基本国情和贵州省情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专业文化知识内容为相应学科知识。 (4)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按比例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说课。 2、说课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遵义市第十六中学。 (3)内容:学科知识的应用和教学能力考核(写教案和说课),教材使用范围七—九年级。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于2008年7月31日下午5∶00在遵义人事人才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区教育局网站和区教育局办公区(乌江大厦大厅及13楼)公布;总成绩于说课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公布。如出现拟录用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并超过招聘计划数时,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3、体检:由教育主管部门在人事、纪检监督下进行 (1)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2)根据学校招聘学科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3)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区招聘办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4)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者,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从进入说课环节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依次递补人员不能超过招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不再向下递补人员。 4、考核(政审)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区招考工作办公室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已有结论的; (4)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5)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者; (6)不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的; (7)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经查实者; (8)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 5、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区公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区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区公招办按规定进行调查。 6、办理聘用手续 (1)按照职位和类别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由报考人员自行选择学校职位。 (2)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3)聘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如不能胜任工作,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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