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直文化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9-03 点击量:55662次 分享至
省直文化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的规定和省人事厅下达的新增人员计划,2008年省直文化系统事业单位拟招聘工作人员共计73名。为确保省直文化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拟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备拟任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岁以上(1990年9月30日前出生),35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招聘职位及相关资格条件见《省直文化系统事业单位2008年工作人员招聘条件一览表》;
5、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方案
在贵州人事人才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文化网上发布招聘方案。
(二) 现场报名
1、时间:2008年9月17日-9月19日
2、地点:贵州省人才市场(贵阳市毓秀路18号)
3、联系电话:0851-5575675 5572907 5570474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条件具体要求中所需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需提供县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填写报考信息不完整、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3)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4)报名费60 元;
(5)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
(6)准考证领取时间:10月16日
准考证领取地点:省人事厅考试指导中心(贵阳市毓秀路18号)
(三)资格审查
省文化厅人事处组织招考单位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方能报名。每个职位参与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得少于3:1。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经请示省人事厅批准后,对该职位予以调整或取消(因专业特殊达不到3:1比例的招聘职位,经请示省人事厅,可以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1、笔试
时间及地点:10月18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内 容:公共基础知识、文化基础知识
考试成绩于10月27日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文化网上发布,考生根据网上信息查询成绩。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将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文化网上公布。
3、面试
时间:2008年11月,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内容:按报考岗位特点分A类和B类。
A类:报考省图书馆、省博物馆、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省文化艺术研究所、省群众艺术馆及省直剧团报考非专业岗位的人员。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应变能力等。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