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正安县2008年招考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8-12-11 点击量:54036次 分享至
正安县2008年招考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确保基础教育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县编委下达增员计划,并报市人事局批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在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中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岗位设置
招考中小学教师39名(初中教师6名、小学教师33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
二、招考对象及条件
1、对象
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的应往届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非师范类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本县在编在职人员除外。
2、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自愿长期从事正安农村教育工作。
(2)适应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已取得教师资格证。
(4)报考初中教师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具备中师以上学历。
(5)具有正安常住户籍(在正安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大专以上不限)。
(6)报考初中英语教师可放宽到普通高校非师范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含四级)以上考试合格证,或英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1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三、发布公告
拟在遵义人事人才网、正安政府网站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2008年12月9日—12月18日。
四、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9日—12月22日
2、报名地点:正安县人力资源市场(正安县二小斜对面)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毕业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考试考务费150元。
(5)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四张。
(6)报考职位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
因欠大学学习期间助学贷款无学历学位证件者,报名截止前交验所在大学的校级证明,经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可视为同等学历。
4、资格审查
由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5、对具有三年以上教学实践经历者,可凭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教学实践年限证明给予加分,连续从事教学实践满三年者,在笔试折算前的成绩中加1分,在此基础上每多一年加1分,最高累计不超过5分。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说课,笔试、说课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构成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由所报考职位的专业知识(占60%)和综合知识(占40%)两部分组成。专业知识考试范围:报考初中教师考岗位学科初中教材;报考小学教师考小学语文、数学教材,教心学(报考初中教师职位考近期高等院校教心学教材,报考小学教师考近期中师教心学教材)。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09年1月10日
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 下午:2:30—5:00 综合知识
3、笔试地点:正安县第七中学
4、若遇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末位并列人员共同进入说课环节。
(二)说课
1、根据各招考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说课对象。
2、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若遇同一职位考生笔试、说课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体检
体检按所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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