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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2009年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10-28  点击量:53035次  分享至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2009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系省卫生厅所属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国家和省制定的药械集中采购制度的贯彻实施,承担全省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用耗材及省级管理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集中采购工作。因工作需要,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理程序的通知》(黔人通[2006]200号)精神,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党的医药卫生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4、年龄18周岁以上(1991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年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6、身体健康,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招聘具体职位见《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2009年11月2日11月3日在贵州省人才市场(贵阳市毓秀路18号)现场报名。 2.材料要求: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获奖证书及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的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3张。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职位,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达不到3:1比例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对该职位予以调整或取消。 由本人报名及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4.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90元。 (二)资格审查 由省卫生厅人事处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 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于2009年11月5日到省卫生厅人事处(中华北路省府大院5号楼10楼1003室)领取准考证(须凭身份证或报名发票领取)。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其中包含保密知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和贵州卫生信息网上公示。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网和贵州卫生信息网上公布。 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考核应聘人员的气质形象、表达沟通、逻辑思维、应变 能力及拟应聘岗位的适应性等综合素质。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60%。 应试人员综合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和贵州卫生信息网上公示。 (五)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的,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黔人发〔2005〕4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考察(考核)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拟录用资格: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在近三年的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5.截止2009年12月31日未能提供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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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招考领导小组认定为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形。 7.在增人计划卡有效期内未能提供办理聘用、调动相关材料的人员。 如出现考察(考核)不合格的,根据应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 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环节。 (七)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在贵州人事人才网和贵州卫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进入公示环节后不再开展递补工作。 (八)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及录用手续。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报考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联系电话:0851-6823269、6815541 五、未尽事宜,由省卫生厅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   附件: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职位表             附件: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职位表  
部门 职位名称 职位简介 招考 人数 学历 专业 其他报 考条件
综合部 工作人员 根据部门职责,负责网络平台、门户网站日常维护、信息更新、数据备份和数据安全;协助完成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相关培训等具体业务工作。 1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与软件应用 具有软件开发、网络系统管理2年以上工作经验
药品采购服务部 工作人员 根据部门职责,负责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企业申诉、仲裁资料收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1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药学 CET-4(426分以上)及以上
医用器材采购服务部 工作人员 根据部门职责,负责医用耗材及设备集中采购服务、企业申诉、仲裁资料收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1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工程管理 CET-4(426分以上)及以上
信息技术保障部 工作人员 根据部门职责,负责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维护、分析处理。 2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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