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社会科学院2010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0-04-23 点击量:53179次 分享至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2010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简章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是我省唯一的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是由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硕士、博士,或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往届研究生(应、往届毕业生都须毕业证、学位证双证齐全)。
2、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科研事业,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或技能;
(4)全日制在读非201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5)年满20周岁(1990年4月30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可放宽至45周岁(1965年4月14日以后出生的)。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二、招考计划
位 | 职 位 | 专业类别 | 具体专业 | 人数 | 备注 |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 | 工作人员 | 文、史、哲、社类 | 1、博士以上学历——宗教学(中国传统宗教)、民商法专业、宪法行政法 2、硕士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图书馆专业、民族学、人类学、民族史、民族语言、人口学、民商法专业、宪法行政法 | 博士:2人 硕士:4人 | |
工作人员 | 经济类 | 硕士以上学历——西方 经济学、政治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区域经济、文化产业 | 硕士:4人 |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贵州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
报名时间:2010年4月26-30日
报名地点:贵州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报名;201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材料(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登记表上信息填写不真实、错误、不完整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代报填写的,视为本人填写,并须有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数达不到3∶1比例的,报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同意,对该职位予以调整或取消。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综合能力考核。
1、笔试
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与招考专业相关的科目;笔试时间:2010年5月26日。笔试地点:贵州省社会科学院。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报考人数与招考职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与招考专业相关的内容。面试时间:2010年6月9日。面试地点:贵州省社会科学院。
参加面试人员数与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的,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本考场所有参加应聘人员面试平均成绩以上,才能按规定进入体检环节。
3、综合能力考核
面试考生参加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时间:2010年6月10日。地点:贵州省社会科学院。考核内容:以案例分析为主。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综合能力考核占20%的比例计算。进入下一招考环节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4、参加面试、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如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三天通知贵州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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