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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清镇市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9-03-23  点击量:52209次  分享至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详见《清镇市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结论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即1991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情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6.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的其他情况。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工作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1日-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报名点设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市场(清镇市红枫大街曹家井市场二楼)。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2009年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同时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中、小学教师需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交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岗位一览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收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报名费和《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费用,第二部分为专业测试费用,进入专业测试的考生未按通知要求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交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可调整招聘计划。如调整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4月17日。领取准考证地点:清镇市人才市场。考生凭身份证和领准考证凭条领取准考证。 (三)加分政策 招聘中将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中加5分的办法进行适当照顾(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 2.选派到贵阳市所辖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3.选聘到贵阳市所辖村、社区服务满一周年以上,年终考核合格的“一村一名大学生”;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不含政工系列)人员。 (四)加分确认 1.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西部计划自愿者须提供服务区(市、县)级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同意参加本次考试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以及服务单位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3.“一村一名大学生”须提供服务区(市、县)级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的同意参加本次考试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以及服务单位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4.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副高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须在报名现场填写《清镇市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清镇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zqz.gov.cn/Sites/gzqz12333)上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总成绩中予以加分。 四、考试
考试按管理人员(A类)和专业技术人员(B类)两个岗位实行分类考试。
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和面试。 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专业测试和面试。 (一)《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
《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200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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