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粮食局公开招聘信息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2-25 点击量:53042次 分享至
贵州省粮食局公开招聘信息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贵州省粮食局信息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为全省粮食流通管理提供信息服务。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 招聘对象
本省户口或本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12月31日前出生),35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专业。
4.具有2年以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具有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不受工作经验的限制。
5.身体健康。
6.未毕业的在校生不能报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报名工作由省粮食局人事教育处组织实施。
(二)报名时间:2008年12月29日至31日。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四)报名地点:贵州省人才市场(贵阳市毓秀路18号)。
(五)资格审查: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在职人员须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从事相关专业2年以上工作经验证明;
5.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填写不完整、不真实或错误,责任自负)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交纳报名费60元。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2009年1月8日至9日,准考证发放地点:贵州省人才市场。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报名发票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实操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不指定参考书,考试为闭卷。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时间:2009年1月14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实操、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实操及面试人选。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比例分类计算:笔试成绩占40%,实操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实操、面试成绩分别达不到60分以上,取消聘用。实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与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省粮食局人事教育处组织进行。在职考生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注重工作实绩,其他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考察中发现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4.有不符合教师岗位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
5.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
6.不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
7.截止2009年1月13日前未能提供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
六、办理聘用手续及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才网、贵州粮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见习)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0851—6825035
监督电话:0851—6823624
八、未定事宜,经省粮食商省人事厅确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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