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学校2008年招聘教师简章
发布时间:2008-11-29 点击量:52605次 分享至
为加强贵州省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贵州省财政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更好地为社会输送合格人才。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08年面向社会,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招录专业技术岗位类的教师。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省户口或本省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统招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教师3名,政治类、财会类、计算机类各一名,详见附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有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适应拟任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6.在职人员报考的必须经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7.《贵州省财政学校2008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后)要求的其他条件;
8.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9.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① 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② 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大学生;
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具体报名工作由贵州省财政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地点:贵州省人才市场(贵阳市毓秀路18号);报名时间:2008年12月8 日至12月10 日(其中12月9、10日在贵州省财政学校政工科报名);收费标准:经审查通过的考生,根据贵州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60元(两科)缴纳报名考务费。
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需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需按要求填写清楚、准确,填写错误或不准确的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2008年12月22日-23日考生凭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发票在贵州省财政学校政工科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此次招聘岗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所有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为2008年 12月30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30—17:00 《专业知识》
笔试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计算。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贵州省财政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分数以及笔试总成绩按高低顺序及招考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在贵州人才网(www.gzrc.goc.cn)公布;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及形式:考生根据学校指定的相关专业课程进行现场讲授。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占60%计算。面试设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的考生名单在贵州人才网(www.gzrc.goc.cn)上公布。
五、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本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尾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聘用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贵州省财政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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