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教师、教学辅助、行政管理人员招聘公
发布时间:2010-06-06 点击量:56540次 分享至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教育厅审核、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2010年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其中,招聘高校教师7名、实训教师2名、教学辅助人员2名、行政管理人员5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凡报名参加我院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2年5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5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录用体检标准。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在贵州人事人才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学院校园网上向社会公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8日—2010年6月12日
(2)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0年6月8日至12日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公开招考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由学院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会注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会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10年6月9日至6月13日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学院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的审核在2个工作日内完毕。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5)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10年6月8日8:00至6月14日17: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根据贵州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考务费。
(6)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0年6月20日9:00至6月24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进入笔试阶段。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教师岗位含试讲、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报考教师岗位要求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是《行政能力测试》,笔试考试时间为6月27日,笔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按照单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成绩并列的可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面试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网、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公示。
2、面试
教师(实训教师)岗位面试分为综合素质面试、课堂试讲和实操,各占面试成绩40%、40%和20%。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基础知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素质。课堂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课堂教学的组织能力。试讲时间为20分钟,并提供试讲内容的教案一份。实操根据专业要求,在指定的实验实训场所进行实际操作。
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岗位面试为综合素质面试和行政管理能力面试,各占面试成绩50%。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础知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素质。行政管理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业务素质。
单个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与该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平均分,才能进入体检环节。
3、总成绩
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只决定能否进入面试环节,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岗位应试人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应聘人员总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公示。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根据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2、应聘人员的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届考生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单位开除和在近三年的单位年度考核中被评定过“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3)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4)截止2010年8月30日未能提供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5)经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不能录用的人员。
若出现考察不合格的,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根据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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