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新区200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为提高我区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建设一支多元化、高质量的教师队伍,金阳新区工、管委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区属学校中小学教师共53名。(详情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省外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09年应届毕业生;
2.本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或国家承认学历的具有小学高级、中学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教师;
3.贵阳市户籍或贵阳市生源(不含贵阳市外户籍因读书迁移到高校集体户口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4.选聘到贵阳市服务满一年以上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
5.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教师系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结论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新录(聘)用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曾受过记过或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即1991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6. 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情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7.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的其它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2日至 3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报名地点:贵阳市金阳新区人力资源市场(金阳新区八匹马转盘处,在市内乘坐29、47、48、60、70、71、208、209、237等多路公交车均可到达)。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 8月6日。领取准考证地点:金阳新区人力资源市场。考生凭身份证和领准考证凭条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考试时间:8月9日。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8月12日在贵阳市人事局(http://www.gyhr.gov.cn)、贵阳市金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受理查分时间为8月13日上午9:00-下午17:00,受理查分地点为金阳新区人力资源市场。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工作由金阳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200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同时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中、小学教师需持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交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岗位一览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收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报名费和《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费用;第二部分为专业测试(试教)费用,进入专业测试(试教)的考生未按通知要求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交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可调整招聘计划。如调整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加分政策
招聘中将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中加5分给予照顾(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的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
2. 至2009年12月31日选派到贵阳市所辖县以下基层单位连续服务满两年且经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高校毕业生;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不含政工系列)人员。
(四)加分确认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西部计划自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服务区(市、县)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有服务证的可持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以及考核情况。“一村一名大学生”须提供服务区(市、县)级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的同意参加本次考试的书面证明和服务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书面证明(有服务证的可持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上述证明须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3.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0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副高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须在报名现场填写《金阳新区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由金阳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贵阳市人事局(http://www.gyhr.gov.cn)、贵阳市金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中予以加分。
五、考试
报考人员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和试教。报考人员须参加简章规定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并取消下一科目考试资格。
(一)《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
《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