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赫章县2009年公开招考小学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09-02-17 点击量:54934次 分享至
赫章县2009年公开招考小学教师简章
根据"两基"迎"国检"工作需要,按照毕节地区人事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毕署人字[2006]131号)精神,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及毕节地区人事局毕署人复[2009]5号文件批准,现公开招聘小学专任教师72名,特拟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职位
(一)招聘对象
1、本县户籍2008年8月以前毕业的普通中师以上学历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
2、本县户籍2008年8月以前毕业、持有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
3、外县户籍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目前尚在我县参加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此三类人员按毕署人通[2008]149号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吃苦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口齿清楚,无明显生理缺陷;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2月1日以后出生);
6、以下人员不得参与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原符合农村计生政策的一律以机关计生政策对待);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职位
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二、报名
(一)报名由赫章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时间:2009年2月25日至27日;
地点:赫章一中;
报名费:200元/人。
(三)准考证发放:
时间:2月28日下午4时;
地点:赫章县教育局政工股。
(四)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和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
2、户籍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4、教师资格证(或符合办证条件的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普通话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已婚人员需提供县计生局的计生证明;
6、毕业生档案存放地点证明;
7、"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须出具《"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报考毕节地区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
本次招考,按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开考,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
三、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由赫章县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笔试成绩为100分,最后按60%计入总分。内容为报考专业的初中知识(占40%)和高中知识(占60%);所有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时间为2009年3月1日上午 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招考领导小组按开考职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2: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由组织、人事、教育、监察部门组织。
面试时间、地点见笔试成绩公示。
面试成绩为100分,最后按40%计入总分。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县招考领导小组根据开考职位按考生笔试、面试总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笔试、面试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见面试成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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