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人事厅文 件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黔组通[2007] 161号
关于做好2008年选调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编委办、教育局、人事局、法院、检察院、团委,有关高等院校党委: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6]8号)和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05]21号)精神,2008年我省将从普通高校(含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下同)选调部分毕业生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调计划
我省2008年选调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人数为150名(其中:法院75名,检察院75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1、省内外普通高校统招大学本科以上法律(法学)类及刑侦专业或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其他专业的2008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
2、至2008年7月在贵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2006年大学本科以上法律(法学)类及刑侦专业或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其他专业毕业的两年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和2007年大学本科以上法律(法学)类及刑侦专业或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其它专业毕业的一年期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特别是“xx功”等歪理邪说,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大学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职务;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或系(含校属学院)级“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3、西部计划志愿者,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获得过县级以上优秀志愿者称号,目前仍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服务(作为联络员,抽调到省内各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的两年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服务一年以上),并在服务单位参加年终考核合格者。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练自己,服从组织分配。
5、身体健康,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6、截止2008年6月30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在校期间或服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直系亲属因严重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三、选调办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与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和工作要求如下:
(一)公开报名、推荐。
1、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所在学校报名,填报《贵州省选调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推荐表》(附件一)一式两份,交近期免冠同底2吋彩色照片4张(不含贴在推荐表上的2张,照片背后需注明本人的姓名、学校及专业),由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按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后,于2008年3月10日前将学生填报、学校审核的《推荐表》(需双面打印)与汇总的《贵州省选调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推荐名册》(附件二)各一式两份,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印章后,与报名者照片、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一并报送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其中《推荐名册》要加报Excel文档格式的计算机磁盘文件。
2、西部计划志愿者,自愿到服务单位所在县党委组织部报名(西部计划志愿者联络员到原服务单位所在县党委组织部报名),由团县委协助做好报名工作,报名者填报《贵州省选调西部计划志愿者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推荐表》(附件三)一式两份,交近期免冠同底2吋彩色照片4张(不含贴在推荐表上的2张,照片背后需注明本人的姓名、学校及专业),由县委组织部、团县委进行审核后,于2008年3月10日前将西部计划志愿者填报、县委组织部及团县委审核并盖章的《推荐表》(需双面打印)与汇总的《贵州省选调西部计划志愿者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推荐名册》(附件四)各一式两份,与报名者照片、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一并报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后,报送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其中《推荐名册》要加报Excel文档格式的计算机磁盘文件。
3、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名考生须按规定缴纳考务费60元。考务费在报名时缴纳。省内高校考生考务费由所在高校统一收取后,缴到贵州省人事厅录用调配处;省外高校考生考务费,可直接缴纳,也可汇款到贵州省人事厅录用调配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省政府大院5号楼,邮编:550004),汇款人务必注明所在学校、专业及姓名。
(二)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占4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的比例计算。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A证加5分,C证加3分。符合加分条件的,须于2008年3月24日上午9时至12时携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贵州省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审核验证,超过规定时间前往验证的,不予加分。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
考试时间为2008年3月23日。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考察。根据选调条件,对进入最低分数线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确定为面试考察对象;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面试考察资格。面试考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
(四)体检。根据笔试成绩、资格审查及面试考察情况,确定体检对象。
(五)确定名单、落实工作单位。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提出拟选调对象名单,并由省法院或省检察院与拟选调对象签定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由拟选调对象签字,并经学校(西部计划志愿者经原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盖章确认后,限期反馈贵州省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或贵州省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拟选调对象不服从分配、未按期签定就业协议等情况,视为放弃选调,因此出现的缺额,由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进行调剂后,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最终选调名单。就业协议签定后,选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选调,学校也不得对选调生另行改派。
选调生安排到贵州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附后)的法院、检察院工作。
选调生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移到工作所在地。
(六)集中培训。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对选调生进行集中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报到。根据确定的选调生名单和分配方案,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西部计划志愿者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报到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上注明“选调生”字样,分别派往有关县(特区)法院或检察院。报到时选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如未获得毕业证者取消录用资格。
(八)档案转递。省外高校将录用的选调生档案在封面上标注“选调生”字样后分别寄有关县(特区)法院或检察院。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档案转递也按上述方法办理。档案接转和保管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接转、妥善保管选调生档案。
(九)相关要求。选调生具有公务员资格,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录用后的选调生,至少须在县级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两年以上(含试用期)。各级机构编制和人事部门要及时办理选调生编制、工资关系等有关手续。
四、 加强领导,强化培养管理
选调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有利于改善基层法官、检察官队伍结构,符合人才成长的客观规律;是培养选拔具备较高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政治业务素质过硬,能全面正确地履行国家审判、法律监督职能的法官、检察官后备人才队伍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各级法院、检察院对这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照条件进行推荐,严把质量关;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有关部门,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好法、检系统选调生的工作单位和生活待遇。各地各单位不得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法、检系统选调生。基层法院、检察院选调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牵头负责。
选调生工作中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将统一在贵州人事人才网和贵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上发布,除工作特殊需要外,不再另行寄送书面通知。
贵州人事人才网网址:www.gzrs.gov.cn
贵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址:www.gzsjyzx.com
通信地址:贵阳市广顺路1号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邮编:550002;
联系电话:2008年教师招聘网-www.jiaoshizhaopinwang.com 收集
贵州省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0851)6992022
贵州省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0851)6570847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0851)5892549(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