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广州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全国首批4所中医药高等学府之一,原直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是国内首批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1995年获博士生导师自审权;1998年成为全国首批开展临床医学(博士、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2000年改为中央和地方共建、以广东省管理为主;2002年获国家首批开展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中医学研究生试点工作,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果优秀;2003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广东省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九五”“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整体验收,同年启动广州大学城新校区建设;2004年通过广东省“十五”“211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成为广东省“211工程”建设高校。2004年在全国的一级学科评估工作中,我校中医学一级学科整体水平全国排名第一;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排名第三;中药学一级学科排名第六。2005年主体搬迁进驻大学城,中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为全国唯一一个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6年,“十五”“211工程”建设项目均以“优秀”成绩通过整体验收,同时,成为广东省唯一一所新增具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院校。
目前,学校有国家级重点学科4个,部局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其中国家级重点学科总数在全国地方中医药院校和广东省属高校中均居首位;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
权,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点已全面覆盖了中医学、中药学以及中西医结合三个一级学科项下的所有二级学科,博士点15个、硕士点24个;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设有二级学院15个,开设本科专业16个,横跨医、工、管、理、经、文、教7个学科门类,其中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制药工程是广东省名牌专业;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医疗实力雄厚,有附属医院(含非直属)12所,拥有全国一流的专科专病医疗中心、研究实验室。
学校设施齐全,占地1450亩,仪器设备总值3.09亿元;已建成信息网络管理中心、测试中心和实验动物中心,图书馆藏书77万册;有综合教学实验室5个、临床教学综合实验室1个,临床教学综合实验室功能处于国内医药院校领先水平;有教学医院20间,实习医院26间,药学类实习基地24间,其它类教学基地4间,实践教学条件良好。
学校的科研及技术开发颇具实力,是卫生部临床药理研究基地及中国中医药师培训基地之一,已建成5个国家科技部重点实验室(中心、基地)和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研究室、中心、基地)。
二、招聘人数
共11人,教学岗位4人;科研和教辅岗位5人,行政岗位2人。
三、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见附1)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和2010年出站博士后。
(三)学历要求:所获得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学历,并必须毕业于国家重点大
学或国外知名大学(条件优秀的,硕士和博士阶段毕业学校可适当放宽)。
(四)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外语水平达到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同等水平并取得证书。
(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六)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由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从2010年7月2日至7月6日。应聘者可选择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或者亲自送上简历的方式提交应聘材料。应聘材料应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二)、个人简历、个人著作、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等。
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人事处921室
邮编:510006联系人:温老师电话:020-39358500
邮箱:rsk@gzucm.edu.cn
七、招聘程序
(一)审核
按照岗位条件,我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名单将公布在广州中医药大学主页招聘信息栏网页,请通过审核人员,按时到学校参加考试和面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岗位能力测试阶段,第二阶段为面试阶段。
1、根据岗位性质,分别采取试讲、操作及笔试等考核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能力水平,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科研能力及行政能力等。各用人单位成立考核评审小组,由各用人单位领导和相关专业的教授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以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阶段:面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及现场问答。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小组,由学校领导、人事处等专业部处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专业的教授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
面试成绩为招聘考试最终成绩,本次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最终成绩。在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八、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确定拟聘人员、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后经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州中医药大学主页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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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栏网页公示7天。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201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是指2010年毕业(硕士学历须于2010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学历须于2010年12月31日前通过学位答辩)的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或博士学历及学位者;2010年出站博士后是指2010年12月31日前能完成出站答辩并办理完出站手续者。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以及未能按时出站或未能按时办理完出站手续的博士后,所签聘用协议自动失效。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三)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广州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州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9358500(广州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9358488(广州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处)
广州中医药大学2010年招聘人员计划表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