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学院2009年教师招聘公告(二)
发布时间:2009-06-25 点击量:54072次 分享至
广州医学院创办于1958年,坐落在广州市中心秀丽的流花湖畔,是一所培养高级医学及管理人才的全日制本科院校。现拥有临床医学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设有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口腔医学、公共事业管理学、应用心理学、麻醉学、药学、预防医学、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康复治疗学、中西医结合医学、法学等15个专业。先后主持和参与了多项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研究,取得了良好的科研成果。拥有7所直属附属医院及1所卫生学校。学校的快速发展急需补充各类高层次人才,欢迎有志于卫生教育事业的海内外人士加盟我校,共创广州医学院美好的明天!
一、招聘岗位、专业、人数与及资格条件
用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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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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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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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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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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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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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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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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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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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或硕士以上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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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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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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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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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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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或硕士以上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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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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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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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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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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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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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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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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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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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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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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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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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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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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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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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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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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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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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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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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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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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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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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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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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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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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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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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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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还须具有《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及以下资格条件:
1、教师岗位原则上要求博士35岁以下,硕士30岁以下,正高职称放宽至45岁,副高职称放宽至40岁;
2、行政人员及教辅人员岗位原则上要求30岁以下。
二、招聘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至2009年6月26日。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将个人详细资料(包括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培养学校、科研情况、工作经历、配偶及子女情况、应聘岗位等)邮寄至我校人事处。
通信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广州医学院人事处
邮 编: 510182
联系电话:(020)81340617
联系人: 方老师 全老师
三、考核办法
(一)笔试:采取百分制。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4比例确定面试名单。笔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心理学等。
(二)面试(试讲):采取百分制,按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体检: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做法,体检费用由拟聘用者负责。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团队精神、业务能力(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业绩等。
拟聘用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另推荐人选。
(五)公示:将考核结果上报学校领导办公会讨论,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公示无异议的,根据广州市人事局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广州医学院人事处
二00九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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