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体育学院公开招聘政治辅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5-13 点击量:53260次 分享至
为补充政治辅导员,经研究,决定在二00八年内补充辅导员2名。现将本次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总则
在招聘学生政工干部工作过程中,坚持如下原则:
(一)按岗聘任原则
在设置招聘岗位时,要围绕学院十一.五发展战略目标,充分考虑学院的实际需求,合理设岗。
(二)公开、透明、公正、规范的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及人事厅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广州体育学院公开招聘政治辅导员的实施办法进行,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纪检监察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全程监督检查。
(三)竞争与择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竞争上岗,按照综合考核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坚持用人唯贤,反对任人为亲。
(四)劳动合同管理原则
凡公开招聘录用的政治辅导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方式,明确聘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生试聘一年,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者,首次聘期为三年。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报考者必须同时符合如下八个方面的条件:
(一)报考者必须符合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种:
1.广州体育学院 2008届毕业的全日制优秀毕业生;
2."211工程"学校2008届毕业的全日制优秀研究生;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遵纪守法,组织观念强,到报名截止之日必须是中共党员。
(三)在校期间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到报名截止之日,英语统考普通专业必须过四级,美术、音乐、体育专业必须过二级;具备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研究生学习成绩平均分必须在80分以上,到报名截止之日必须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具备授予硕士的条件。
(四)热爱学生工作岗位,乐于奉献,服从组织安排,有连续从事专职学生工作3年以上的意愿。
(五)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熟悉大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具有比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交活动能力,在本科阶段必须担任过学生会或分团委部长以上职务。
(六)工作积极,作风深入扎实,表现优秀,在攻读现学位期间必须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团干)、或优秀共产党员的奖励。
(七)具有比较好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以及教育教学能力。
(八)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具有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气质和魄力;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3周岁以下。
三、招聘名额
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2名政治辅导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08年5月9日至18日
(二)报名办法:符合本招聘启事规定条件的报考者,请登录广州体育学院人事处人才招聘网,下载报名表,按照要求在报名表格上录入个人有关信息,在报名时间内连同以下个人的信息材料交到人事处(即新办公楼804)。需提供的个人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学习成绩登记表、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材料、荣誉证书、英语统考和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相片两张。
报考者必须如实提供自己的信息资料,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未办理材料验证与确认手续者视为未正式报名。对于不符合本招聘启事规定条件的报考者,将不受理报名。
(三)资格审查与筛选
由学院人事处、学生工作处的负责对报名者的报考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按照岗位特殊需求和择优的原则确定参加笔试的名单,将于2008年5月21日在人事处网上公布。
考试包括笔试、演讲与答辩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 政治辅导员工作基本技能测试和师德两科,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内容:《政治辅导员工作基本技能测》试包括:①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②党的基本知识;③学生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与知识。《师德》包括:①教育法规;②教师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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