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2009年教职员工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4-29 点击量:54527次 分享至
招聘岗位 | 人数 | 要 求 |
制药机械与设备 | 2 | 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食品化妆品分析 | 1 | 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生物技术制药工艺 | 1 | 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药学(制剂及药化等课程) | 2 | 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者优先。其中广州市生源应届毕业生1人。 |
中药(制剂等课程) | 1 | 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者优先 |
化学(仪器分析及化学各科通用课程) | 1 | 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药品流通 | 1 | 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熟悉药品市场营销运作。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者优先。 |
体育 | 1 | 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有球类专项特长者优先 |
英语 | 1 | 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有中职学校教学经验者优先 |
2、实习指导教师岗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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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辅岗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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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员岗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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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以上要求,同时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教师岗位: 在职人员和社会人员必须获得教师资格证(或已获得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且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 上证书);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一年内提供教师资格证。 2、实习指导教师岗位: (1)在职人员和社会人员应聘制药机械与设备和生物学类岗位必须获得实习(实验)指导教师资格证 书(或已获得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且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一年内 提供实习(实验)指导教师资格证。 (2)在职人员和社会人员应聘制药设备维护、中药标本及中药圃养护、化学试剂和普通化学仪器及调 配岗位,符合要求者,报名时可暂不提交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及普通话等级证书,但一年内必须提供实 习(实验)指导教师资格证书。 |
3、广州市户籍人员,本科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09年8月30日,下同),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
4、非广州市户口人员,必须具备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5、除另有具体要求的岗位外,优先招聘广州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年龄30周岁以下广州生源未就业的毕业生)。
6、在职应聘人员需有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者,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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