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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14  点击量:60406次  分享至

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人员公告

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创办于1964年,是直属广州市教育局的公办国家级重点学校,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大坦沙岛珠江之畔,交通方便,是一所环境幽雅、设备先进的学校。

 

一、拟公招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因学校发展需要,我校面向全国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及优秀的有工作经验的教师,以充实学校的教师队伍。各岗位招聘人数如下:

岗位专业 人数 招聘说明
实习指导物流骨干教师 1人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高级物流师职称,具有1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
实习指导物流教师 1人 物流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物流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实习指导动漫专业教师 1人 动漫设计或美术相关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动漫设计类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实习指导眼镜验光教师 1人 临床医学眼科视光学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主治医师职称,具有从事视光学专业工作8年以上。
校医 1 具有医生执业资格证,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学生管理干部 1 应届毕业生。教育管理专业毕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合计 6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须具备《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穗人发[2005]131号文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2、非广州市户口人员需具备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的年龄一般在30岁以下(非广州市户口,须为未婚人士或配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非广州市户口,已婚并单调进入广州市的,还需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特级教师或具有高级物流师证书且具有1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45岁以下。 3、社会人员报考需具备教师资格证(校医岗位除外),公办教师应聘还需有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企业在职人员报考物流、动漫、眼镜验光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的,报名时暂不用教师资格证(要求在入职一年之内取得)。 三、应聘方法: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2010年5月10日~12日(星期一、二、三,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2:30时~3:30时)在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总校内接受现场报名。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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