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文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1-18 点击量:55786次 分享至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现公开招聘检察文员8名。公告如下:
一、聘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检察工作,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法律专业或持有驾驶执照者优先录用);
3、有广州市户口并在广州市区内可自行解决住宿;
4、年龄在22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82年1月20日——1986年1月20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办法
(一) 报名
1、时间:2008年1月23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
2、地点: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6号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堂。
3、应聘者报名时,应携带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本、驾驶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1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时,主要测试应聘者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
2、面试:以笔试成绩分数高低顺序1:2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为2月19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内容包括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三、体检
依面试成绩的分数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四、录用
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录用人员。
五、福利待遇及合同期
1、合同制文员每月工资1800元(前三个月试用期工资1440元);
2、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3、试用期满合格者聘用8年。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0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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