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ob910.com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办学校> 事业单位公办学校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5-26  点击量:54447次  分享至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服务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09-05-25 根据《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在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资料室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属服务中心事业编制; 清洁卫生岗位工作人员1名,属服务中心事业编制。 二、资格条件 (一)资料室管理岗位资格条件为1979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学士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图书馆学或法学专业。 (二)清洁卫生岗位资格条件为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中或者中专、中技、中职学历;中专、中技、中职应为酒店或物业管理专业;从事清洁卫生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13日9:00-12:00,2:30-5:30; 2、报名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296号(中山纪念堂对面)302室; 3、报名材料:报名表、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清洁卫生职位还需开具从事该工种3年以上工作经验证明。 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报名联系电话:83232307。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09年6月17日; 2、笔试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296号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3、笔试内容:行政综合能力测试与申论; 笔试成绩按行政综合能力测试50%,申论50%合成,60分为合格。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按招考职位1:4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296号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3、面试内容:机关工作日常问题处理与业务基本知识。 考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60分为合格。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的高低,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 (六)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后,择优录取。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标准执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要求 (一)招聘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 (二)对于招聘工作中使用的方案、试题等相关材料,要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三)出现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的,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四)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五)应聘人员应提供材料应真实、有效、合法,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 2009年5月22日   附件: 报名表.doc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上一篇:广州市气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下一篇: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服务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 占位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