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气象局2009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9-04-16 点击量:52104次 分享至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将通过公开招考的形式,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范围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见《2009年广州市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附件1)。
(二)招聘范围: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09年毕业(须于200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8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4〕13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以及附件1所列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时间和程序
(一)招聘时间
招聘时间为2009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具体安排如下:
4月19日-20日接受报名,21日下午进行笔试,23日进行面试,24日体检,5月中旬前进行考核、公示。
(二)招聘程序
通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公示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四、报名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
有意报名者请登录广州人事信息网(www.gzpi.gov.cn)和广东气象网(www.grmc.gov.cn),了解详情并下载报名相关表格。
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报名方式
可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E-mail地址:jalen7516@163.com)的方式。
(三)报名时间、地点
1.现场报名时间:4月19日9:00-12:00,14:30-17:30;
4月20日9:00-12:00,14:30-15:30。
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市气象局人事教育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福今路6号大院广州市气象局办公楼401室)。
2.电子邮件报名时间:4月19日9:00起至4月20日12:00时止(截止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
(四)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现场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广州市气象局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式1份。
(2)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岗位所要求的外语水平证书、计算机水平证书原件,研究生需另提供已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1式1份))。
(3)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2.电子邮件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广州市气象局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
(2)提供现场报名所要求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电子邮件报名的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必须在4月20日15:30前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同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或提交的材料不符,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五、考试的范围与办法
(一)考试的范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是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面试通过面谈考察应聘者的思路、逻辑及语言表达能力。
(二)考试的办法
1.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开考比例不作限制。
2.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三)考试的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4月21日下午15:00-17:00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三育路23号三寓宾馆会议中心南门三楼锦安厅。
2.面试时间:4月23日9:00-17:00
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直接通知,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
凡体检不合格、医院建议复查后不能得出合格结论或考核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体检、考核人选。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表现等。
(三)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上级主管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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